扩大培训学习群体依法防治噪声污染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来源:      |    日期:  2022年12月13日     |    制作:  万小玲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2022年6月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简称“新《噪声法》”)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同时废止。这部人们期待已久的法律对于恼人的夜间施工噪声、机动车轰鸣疾驶噪声、娱乐健身音响音量大、邻居宠物噪声扰民等问题都作出了相应规定。为此,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举办新《噪声法》宣传暨业务培训会,邀请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钟超逸律师进行专题解读。
    培训形式再创新学习群体再扩大
    为落实好防疫防控要求且提高学习质量,本次培训以“线下主会场+线上分会场”模式组织开展,并首次邀请辖区内涉噪企业与执法人员共同参与,旨在进一步明晰执法人员法定职责。号召企业学习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企业树牢守法意识,落实治污要求,带头履行企业治污的主体责任、社会责任。
    防治噪声有新法履职管理有亮点
    “新法扩大了法律适用范围、加强了源头防控和噪声的分类管理、优化了行政处罚。”钟律师立足日常执法工作,针对新《噪声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新增法定职责、职权等方面的修改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有助于执法人员对该法的理解与适用。
    值得一提的是,新《噪声法》明确噪声污染内涵、扩大法律适用范围,将人为噪声纳入规范对象,解决了部分噪声污染行为在现行法律中监管空白的问题。新《噪声法》分类防控污染,对症下药精准施策。针对工业噪声增加了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自行监测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增加了禁止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的规定,并明确施工单位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钟律师强调,新《噪声法》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将噪声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考评;同时,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噪声污染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和责任认定,并制定噪声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全力以赴抓落实严抓严管保质量
    通过此次新《噪声法》学习活动,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同时提高了各企业单位对落实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的认识,将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扰民,保障群众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
    下一步,南昌市生态环境局还将深入学习、贯彻执行好新《噪声法》,坚持依法防治噪声污染,严格执法,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活环境的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应思煜 邓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