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堂很好的法治课!”

公开听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2年10月21日     |    制作:  艾钰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10月18日,家住南昌市新建区招贤镇牛岭村的老党员邓新平格外高兴,前两天才聆听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公平正义”这个词还没来得及细品,一场特殊的非法狩猎案公开听证会就开到了他家门口。

    “检察官来‘断案’了,快看看去!”几条板凳一搭,横幅一拉,随着围观村民越来越多,南昌市新建区检察院举行的公开听证会就此开始。

  公开听证会现场 (图/首席记者刘宇琦)

    “原来打野猪也犯罪。”18日,牛岭村的村民们没出远门,在自己村里就旁听了一场公开听证会,不但弄明白了许多的法律问题,也对生态保护有了全新认识,受邀担任听证员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也纷纷表示:“这是一堂很好的法治课!”

    事情要从今年1月说起,村民胡某龙在没有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网购了4只猎套放在有野猪行进脚印的位置,猎捕到2头野猪后,将其带回家食用。

    因在禁猎期使用禁止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6月,胡某龙被当地公安立案侦查,其到案后主动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并认罪悔罪。

    案件移送到南昌市新建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宁迪在办案中了解到,胡某龙平时在一茶园务工,日常负责除草、修剪茶树枝等工作,其动机是因为经常有野猪“光顾”该茶园拱坏茶树,出于防护目的才放置猎捕夹套。

    胡某龙的行为已经达到非法狩猎罪入罪标准。是“构罪即诉”还是综合考量该案情况处理?如果将其一诉了之,不仅让他的后半生蒙上难以抹去的阴影,且他一家四口将失去主要劳动力,原本和谐的家庭可能就此毁掉。

    鉴于胡某龙是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不大,悔过态度诚恳,该案应当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可对胡某龙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为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该院将公开听证会开到村里。

    听证人员认为,胡某龙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工具捕猎,对野生动物安全造成威胁,给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但其是出于保护农作物的目的,主观恶性不大。且案发后,胡某龙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可以对胡某龙作出不起诉决定。

    “我对自己做的事很后悔,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不再打猎,并要告诉其他村民非法打猎是违法的,大家可以对我进行监督。”胡某龙忏悔道。

    最终,结合听证评议意见,综合考量该案情况,新建区检察院对胡某龙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兼听则明。“这样的处理方式,村民们是否认可?”“认同检察院的处理!”在现场,村民谌保金举手赞成:“我家农田也遭受过野猪侵害,换位思考,大哥确实有难处,只是一时糊涂犯了错,应该给他一个改错的机会!”

    参加该案听证的律师代表孔亮认为:“公开听证的办案方式提升了有关各方对司法办案的参与度,正如党的二十大报告里提到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现在亲眼见证、亲身参与后更加与有荣焉。” (平原 首席记者刘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