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调解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2年10月14日 | 制作: 艾钰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10年前,村里有矛盾会找政府、找警察,而现在,有矛盾首先会想到去找他……”
在永修县白槎镇兴隆村,村党支部书记张柏林,在基层治理、民事调解岗位上一干就是20余年,从一位热心肠的村干部,到成为实实在在的“法律明白人”,他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矛盾调解工作包含着无数烦琐和风雨,当矛盾纠纷化解后村民从愁容满面到喜笑颜开,总有人会问老张,他的调解秘诀是什么?

调解现场
村民起争执
眼看进入金秋十月,白槎镇山头的蜜橘挂满枝头,即将由青变黄,等待收获。兴隆村的橘农刘超却高兴不起来。“他的那块山,这边栽了树,那边没栽树,我以为是荒的,就把它搞出来种橘子。”刘超觉得自己非常冤枉,“所以说勤快人倒霉就是这样。”
原来他与同村村民张吉平的山地相邻,因时间久远,没有明确标识,多年前,刘超为了多种橘树,开垦了七八亩荒山,没想到竟占用了张吉平的山地,张吉平今年发现后,找到了刘超讨要说法。
张吉平的山地种的是经济林,栽好之后就只须等待树苗将来成材,多年来,他一直在外务工,直到今年春节回家才偶然发现山地被占,他气的是刘超没打招呼擅自占用,坚持要刘超恢复原状。
蜜橘种植需4年挂果,5年丰产,刘超哪里舍得原先的辛苦投入?今年以来,双方为此争执不断。
国庆节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在永修县白槎镇司法所内,再次对这场矛盾纠纷进行调解。“我们此前已经组织双方协商过几次,虽然没达成一致,但每次都比先前有了进展。”兴隆村党支部书记、“法律明白人”张柏林是司法所的专职调解员,当知晓刘超与张吉平的争议后,他第一时间介入调解。
依法依理再讲情
张柏林查验了双方的林地证,联系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探界,确定刘超存在占用他人山地的事实。
林地权属得到确认后,在保证山主权益的同时,又让勤勉的开荒者能够接受,成为张柏林接下来调解的关键。
张柏林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针对你们的这种情况,可采取继续承包或者返还给林地权主人,你们怎么看?”
“如果是法律规定的,我无条件遵守,但能不能让我的橘树继续种下去。”刘超当场表了态,将目光投向对面的张吉平。
张吉平板着脸没有说话,张柏林倒是先开了口,当场帮刘超算起来几亩蜜橘的收入,几年的辛勤劳作,相比于张吉平在外务工的收入,算下来着实不多。
张吉平在一旁听着,态度明显有些缓和,刘超这时候也主动提出拿那几亩蜜橘的部分收入用作补偿。
“都是同村的兄弟,以后还要打交道,他种这几亩橘树也不容易”,在张柏林的劝说下,双方最终敲定以前的承包费用不再追究,之后按照每年3000元支付费用。
张柏林在村里是个公认的“热心肠”。多年来,他累计调解处理各类纠纷150余起,也见证了基层调解工作的变化,“原来村里调解是先情(人情)理(道理),后法律,现在是先依法、依理,再讲情”。
村民法律素养提高了
“刘超确实是无心之过,他一直认为谁开垦谁受益,其实在2005年林改后就取消了这一做法。张吉平看着自家的林地被他人占用多年,也憋着口气,需要法律为他撑腰。”张柏林如是说。
作为我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来的第一批“法律明白人”,张柏林有着自己的体会:“十年间,我们村民的法律素养和对法律的接受程度提高了不少,这和现在的普法宣传是分不开。”
“不光要普法,还要依法帮他们把问题解决掉,这才能让大家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风气。”这是从事了20多年调解工作的张柏林对基层工作的感受。(文/图 葛舒超 首席记者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