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报告”雏形诞生在安源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2年09月15日     |    制作:  艾钰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1923年8月5日,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第一届裁判委员会委员长朱锦棠,向俱乐部最高代表大会作了《裁判委员会报告》。专司裁决调解职责的裁判委员会向俱乐部最高决议机关报告工作,这一总结经验、直面问题,接受民主监督,推动裁判工作发展的报告,是党领导下“法院工作报告”的雏形。

安源法院初心文化基地陈列的《裁判委员会报告》

    《裁判委员会报告》直面问题,接受民主监督

    在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陈列大楼东侧数百米远的半边街广场,一处建筑尤为特别。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旧址连接着一栋四层轿顶式楼房,工人称之为“讲演厅”,外形是仿照莫斯科大剧院的样式设计的,十分壮观,正是这个讲演厅的存在,让安源被誉为当时中国的“小莫斯科”。

    演讲厅在平日里是安源工人革命运动的活动中心,俱乐部经常组织工人在此集会,举行辩论会、时事讨论会等活动。

    1923年5月,俱乐部正式设立裁判委员会后,这里渐渐有了现代司法的色彩。根据规定,委员长需常驻俱乐部,对裁判委员会负全责,定期向最高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接受代表们审议、监督和批评,这与我国的审判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一脉相承。

    1923年8月5日,朱锦棠作为第一届裁判委员会委员长,向俱乐部最高代表大会作出《裁判委员会报告》。报告以陈述为主,对裁判委员会的职责、运行方式以及部门规章进行了阐述,还记录了自成立以来的案件受理类型及审判工作情况。

    报告显示:裁判委员会主要受理斗殴、工程纠葛、不守厂规、不遵部章、赌博、银钱账务、盗窃9类案件,平均每天受理案件约两次;1923年6月至7月,裁判委员会共受理案件98件,以行凶斗殴、工程纠葛和银钱账务类居多。

    到了1924年,第三届裁判委员会代理委员长胡德成所作的《裁判委员会报告》,相较于朱锦棠所作报告,内容更为精简,除记录了委员会改组推选的工作外,还记载了1923年12月到1924年9月案件受理情况。其间,共受理案件432起,以斗殴、不守厂规、工厂纠葛和不遵部章案件居多。

    报告直面问题,接受民主监督,推动裁判工作发展的理念,与现在的《法院工作报告》在形式与内容上相近,是党领导下“法院工作报告”的雏形。

    开创了具有安源工运特色的司法优良传统

    我国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一般由各级人民法院作为报告的主体。

    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第一届裁判委员会委员长朱锦棠作为《裁判委员会报告》的报告人,成为了党领导下最早的“法官”,裁判委员会提出“恳挚的劝导与正当的裁判”,促进工友自治,维持公共的安宁。其中优先调解、依法裁判的理念,开创了具有安源工运特色的司法优良传统,且延续至今。

    1950年6月17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作《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的第一份工作报告,这份报告指出,人民法院建立了依靠人民、联系人民和便利人民的司法制度,帮助人民解决困难,便利人民进行诉讼。

    翻看安源工运百年历史,可以发现,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理念始终贯穿其中。(文/图 首席记者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