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法相融 巧解“千千结”

新法治报联合南昌市青山湖区多部门传授解纷技巧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2年09月09日     |    制作:  艾钰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9月7日下午,新法治报与省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第715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邀请公益律师和法官为南昌市青山湖区法律明白人骨干暨村(社区)“两委”干部上矛盾纠纷调解课。

    此次活动由南昌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青山湖区普法办、青山湖区司法局、青山湖区人民法院联合主办。上海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缪宏韬律师和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樊高宏法官联合授课,手把手传授矛盾纠纷调解技巧,培训人员在线观看。

公益律师传授解纷技巧

在线“充电”

    详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2021年6月2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当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实施对于促进江西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增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授课中,围绕《条例》的出台背景、原则、主体职责、亮点等,缪宏韬进行了深入解读。

    “大家知道矛盾纠纷的化解渠道有哪些吗?”缪宏韬说,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是指通过和解、调解、公证、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途径,形成合理衔接、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依法为当事人提供矛盾纠纷化解服务。

    《条例》明确要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应当加强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

    “矛盾需要源头预防。为此,《条例》专门开辟了矛盾纠纷预防这一章,使源头预防工作贯穿于决策、司法、执法等全过程,强化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保证风险可控。”

    缪宏韬解释,根据《条例》,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推行网格化管理,网格员负责网格内矛盾纠纷的日常排查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风险预警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作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应当先行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决策情况应及时报同级平安建设统筹协调机构。

    兼顾情理法提高调解效率

    “一起矛盾纠纷中谁应承担主体职责?对此,《条例》也有明确规定。”缪宏韬介绍,《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承担矛盾纠纷化解职能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跨行政区域、跨部门、跨行业、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应当加强联动配合,依法及时进行预防和化解。

    出现矛盾纠纷后如何化解?缪宏韬介绍,《条例》明确,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也可以邀请调解员、律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当事人认可的第三方参与协商促成和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贤、亲友等当事人认可的人员参与调解民间纠纷。调解组织收到当事人调解申请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调解组织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调解终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何保证调解案件具有法律约束力?缪宏韬介绍,《条例》明确,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将调解成果通过司法程序予以固定,既达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又有利于维护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作为基层工作人员,除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外,还要掌握调解技巧。“任何矛盾纠纷,包括婚姻纠纷、继承纠纷、赡养纠纷等,都离不开情理法三个字。”缪宏韬介绍。

    传授矛盾纠纷调解技巧

    “与诉讼相比,调解最大的优势在于它是一种双赢的纠纷解决方式。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帮助当事人找到双方利益的契合点,变利益冲突为利益整合,尽可能使各方利益最大化,避免两败俱伤的零和结果。”在公益律师分享完矛盾纠纷调解相关法律法规后,樊高宏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详细剖析调解技巧。

    樊高宏介绍,矛盾纠纷的类型主要包括家事纠纷、相邻关系纠纷、侵权类纠纷、群体性纠纷等。“被继承人李某(父亲)和王某(母亲)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子女三人,分别为老大(甲某)、老二(乙某)和老三(丙某)。王某和李某相继去世后留下位于南昌市城区的一套房屋。甲某持一份只有父亲李某签字的遗嘱将乙某和丙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涉案房屋由甲某单独继承。”樊高宏举例道。

    “接到案卷后,调解员应当仔细阅卷,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了解案件特点和争议焦点,做好调解工作预案。”樊高宏介绍,本案属于家事纠纷,抓住亲情纽带、解开心结是重要一环。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以亲情维护为切入点阐明自己对亲情的看法,传递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信心和决心。其次,围绕争议焦点,听取双方意见。最后,组织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三方情绪得到释放,按照遗嘱内容就继承纠纷达成一致意见。

    “家事纠纷的调解,修复亲情关系是解决纠纷的关键。”樊高宏称,“调解员不仅要有耐心,还要掌握调解技巧,在调解过程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亲情感化当事人,这样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调解是一门艺术”

    劳务纠纷也是常见的矛盾纠纷类型之一。“于某系某村村民,2008年到某村从事庙宇修缮工作。2016年的一天,于某不慎从4米高的脚手架上坠落。经诊断,于某身体多处重伤,腰椎严重受损,后被鉴定为七级伤残。于某先后六次住院治疗,雇佣方支付了前期治疗费用。因后期治疗费用协商未果,于某将雇佣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百万余元。”樊高宏举例道。

    “接到这个案件后,考虑到于某治疗急需用钱,法院引导于某选择立案前调解。”樊高宏介绍,“首先调解员认真做了准备工作,翻阅案卷,查阅相关法律和类似案例,与本案进行对比研究。接着,调解员详细了解于某的伤情、生活以及医疗状况,安抚其情绪,引导其对赔偿数额形成合理预期。雇佣方初期态度非常强硬,认为于某索赔数额过高,只同意再赔20万元。在深入了解案情及双方态度后,调解员组织面对面调解。就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存在的较大分歧,调解员运用法律知识及相关案例向双方说明需要赔偿的项目及大概数额,做到依法依规。同时,以情动人,向雇佣方详细介绍此次事故给于某身体带来的巨大痛苦,作为家庭的顶梁柱,于某受伤使其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希望雇佣方积极承担责任,帮助于某一家走出困境。在调解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雇佣方同意就赔偿问题进一步请示镇政府,最终同意再赔偿于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40余万元,使于某的后续治疗有了保障。”

    “调解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学问,需要调解员不断学习。”樊高宏称,“调解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看案卷、查法条、找案例一样都不能少。通过释法说理,使原告在理解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调整预期,诉求趋向合理;使被告在了解同类型案件裁判规则后,体谅原告的身心痛苦及家庭困难,削弱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同时,应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深入沟通,赢得当事人信任,尽可能掌握双方利益诉求和底线,在法律框架内找出协商方案,情理法并重,推动纠纷通过协商解决。”(文/图 记者方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