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顾问 纠纷就地解

赣州市司法局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驶上“快车道”

来源:  新法制报     |    日期:  2022年08月10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近年来,赣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大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多措并举、全面发力,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驶上“快车道”。

调解现场

    “法治小院”实现纠纷就地化解

    为严刹赌博、比富斗阔等歪风陋习,赣州市寻乌县谢屋村将祠堂改造成“法治小院”,并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义务巡防队等7支队伍,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文化活动室、法律讲堂等,让法治文明新风“飞入寻常百姓家”。

    “法治小院”建成来,挂点谢屋村的政法干警、法律明白人等在这里开展法律宣传、警示教育、矛盾纠纷调处等活动……村民游手好闲少了,发展产业、养生健身的多了,村风民风有了很大改善,基本实现纠纷就地化解。

    近年来,赣州市不断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实施送法下乡、“法律明白人”培养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等,大力宣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实现乡村法律服务的多元精准“滴灌”。

    纵深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市已累计培养“法律明白人”骨干22.7万人、普通“法律明白人”128万人。全市“法律明白人”累计参与法治宣传教育46.58万人次、化解矛盾纠纷5.85万件、参与村务管理3.9万次、引导法律服务3.2万件。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赣州累计打造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9个;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6个、法治文化广场21个、法治宣传长廊2158个、乡村法治讲堂1375个,将法律法规以简洁易懂、生动形象的形式“搬”进公共场所,让法治文化元素随处可见,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普法氛围。

    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城乡

    “感谢法律顾问维护了我们的利益。”近日,赣州市于都县宽田乡山下村村民告诉记者,为改善边远农民居住环境,山下村开始了易地扶贫安置点工程建设。工程经招投标程序发包给了赣州某装饰工程公司承建。然而,该公司在承建中途,因资金周转问题无法继续施工,于是由江西某建设工程公司接手继续剩余工程的建设。

    但是,当地农民工的工资和包工头的工程材料款因前述两家承建公司相互推诿,没有了着落。

    江西雩山律师事务所律师洪丽芳作为山下村法律顾问,主动为农民工及包工头提供法律帮助,耐心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并接受委托启动诉讼程序,起诉两家承建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洪丽芳告诉记者,现在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

    为让村民在家门口享受法律服务,赣州市司法局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等纳入法律服务志愿者,有效解决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同时,鼓励引导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与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结对”帮建,定期派驻人员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或通过电话及视频连线等方式解答法律咨询、指导和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指导乡镇(街道)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等。目前,全市91家律师事务所、8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与293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已全面完成“结对”帮建,充实了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力量,提升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和能力。

    赣州市司法局还根据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特点,构建更便民、惠民、利民的新渠道,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

    多举措为困难群众提供法援

    因请求支付抚养费,近日,郭女士到于都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郭女士告诉记者,她于2020年3月10日与前夫签订离婚协议,协议约定两个小孩由郭女士抚养,前夫承担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现在,前夫却不支付抚养费,郭女士独自抚养孩子十分吃力,想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前夫承担抚养费。

    由于郭女士未提供经济困难证明,于都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告知其可以采取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办理法律援助,并在核查郭女士的书面承诺属实后,马上为其办理了受理审批手续,并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为让更多人便捷享受法律援助,赣州市司法局有序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力度,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继续推进刑事案件审判阶段法律援助通知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建立“一简三优”制度,重点关注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妇女、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坚持“简化手续、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安排”,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工伤事故赔偿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减免经济审查。

    同时,通过建立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构建农村法律援助网,通过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贫困群众生活和生产经营提供法律援助。建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工作职责,发挥法律援助联络员贴近乡村的优势,将法律援助的受理窗口前移,方便开展法律援助。法援惠民生,兜底脱贫户。赣州市将全市脱贫户、低保户等困难群体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免于经济困难、法律援助事项审查。

    据统计,2021年以来,该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643件,其中办理农村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416件、妇女法律援助案件1018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882件。(文/图 肖方亮 记者方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