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人物 | 用生命诠释 为民担当

胡国运

来源:  新法制报     |    日期:  2022年07月08日     |    制作:  熊玮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胡国运

  男,生前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曾任民一庭庭长、审委会委员。2020年5月6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不幸逝世,时年55岁。

  胡国运曾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17年获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荣誉天平奖章。2020年8月,他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在第一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学习宣传活动中,被评为“致敬人物”。

  在全省法律界,素有“北大才子”“法律专家”美誉的胡国运被誉为“铁面法官”。曾有人提醒他,太耿直容易得罪人。胡国运说:“宁愿得罪人,也不能得罪法律。”

  面对案件标的动辄上亿的潜在诱惑,他始终不为所动;长期奋战在民商事审判一线,他办案逾千件无一错判。2020年5月6日,胡国运身披法袍,倒在了自己最热爱的事业上,身旁还摊开着一本未阅完的案卷。

  业务精湛

  “行走的法律百科全书”

  “请胡国运来,听听他怎么说。”当对法律有不同见解时,业界的人常会想到请胡国运来解答,在大家眼里,他就像一本“行走的法律百科全书”。

  无论是在早年从事的教学管理,还是在后来的执法办案中,胡国运总能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孜孜以求,枕典席文。去世前,他的身旁还摊开着准备开庭询问的案卷。

  在省法院民一庭,新来的法官们审理的第一个案件都由胡国运担任审判长。“我来给你们看着,但你们要认真阅卷,吃透案情,理清事理。”他用一言一行引导、激励着身边人,将办案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分享给大家。在他手把手带领下,民一庭先后走出了多名法院院长、庭长、审判业务专家、办案标兵,为江西民商事审判培养了一批优秀人才。

  一心为民

  “宁愿得罪人,也不能得罪法律”

  “宁愿得罪人,也不能得罪法律。”胡国运曾立下“绝不接触当事人”的家规。他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多年,所办案件标的动辄以亿计算。面对金钱的诱惑,他始终不为所动,并时常告诫庭里的法官,不要沦为被金钱驯服的工具。他虽手握权力,但始终一身正气、一尘不染,被誉为“铁面法官”。

  胡国运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怀着一颗爱民为民之心,时刻把百姓的事放在心中,把司法为民理念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传递法律的温暖。他不遗余力地推动江西法院家事审判改革,保护弱势群体,率先推行心理干预、家事调查、婚姻冷静期、人身保护令等制度,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清官不再难断家务事”。

  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上,仍然保留着“沉痛悼念新时代人民好法官——胡国运同志”的词条,如今还不断有人为其“献花”悼念。

  文/王白如 记者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