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农村普法“最后一公里”

抚州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

来源:  新法制报     |    日期:  2022年06月29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近年来,抚州市农业农村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工责任,统筹部署安排,多措并举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护农、依法治农、依法兴农的能力和水平,为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样板之地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增强农民法治意识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抚州市农业农村局一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涉农领域立法,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农民法治意识。

  在涉农领域立法方面,该局牵头制定了《抚州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同时,还完善修订了《抚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

  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该局把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利用智慧普法平台、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崇农云讲堂等开展在线学习。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方面,该局持续开展农业大讲堂下基层、民法典进农村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有效整治农资市场乱象

  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障全市粮食安全,近年来,该局以执法检查为主要手段,实现“刚性执法”向“柔性执法”转变,扎实开展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该局积极与市监、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严肃查处涉农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农业执法巡查检查全市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2680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0份,办理农资案件46起,农资经营市场乱象得到有效整治。

  全力推进非法捕捞百日攻坚行动、“渔政亮剑”专项执法行动等,严厉打击非法捕捞。2020年5月,该局联合抚州法院、抚州检察院等部门成立抚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对广昌、南丰、南城、金溪、临川五个县(区)的抚河水环境资源刑事、民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通过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的方式,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

  2021年11月25日,我省印发了《江西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抚州市农业农村局迅速反应,稳步推进全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积极畅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针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该局将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进行无缝衔接。“依托‘法律明白人’成果和经验,大力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探索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操作的培育模式。”该局政策法规与改革科科长魏斌表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与“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相辅相成,要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就离不开前期“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创造的有利条件。

  以黎川县德胜镇“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为例,德胜镇法治文化宣传阵地给群众普法提供有利场所,为培养农村法学用法示范户提供坚实的基础。

  在黎川县德胜松慧蓝莓专业合作社门口,悬挂着“‘法律明白人’骨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两块标牌,“从日常的工作交流中向农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带动农民群众提高法治意识,帮助指导其解决法律问题,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该合作社负责人周松告诉记者,作为“法律明白人”骨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已成为了他日常生活中重要内容。(文/游婷 记者付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