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的司法屏障 | 设立“检察前哨” 守护绿水青山

浮梁县成立全国首个“两山”生态检察工作室 聘请161名观察员助力生态保护

来源:  新法制报     |    日期:  2022年06月23日     |    制作:  熊玮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6月2日,在景德镇市浮梁县茶文化中心,浮梁县“两山”生态检察工作部署大会召开。浮梁县委书记程新宇,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健共同为浮梁县“两山”生态检察工作室揭牌,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这是全国首个“两山”生态检察工作室,标志着该县生态环境保护形成更加紧密的县域合力,“两山”实践创新区建设工作迈向新的里程碑!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打通“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做好浮梁绿色发展文章,浮梁县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新发展格局,推动构建线索发现、案件办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四位一体”的生态保护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道路,形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建设浮梁模式,为高标准建成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提供“浮梁经验”。

浮梁县“两山”生态检察工作室揭牌

大会现场

  聘请生态观察员

  检察官有了“千里眼”

  6月2日,浮梁县“两山”生态检察工作部署大会召开,首批“两山”生态观察员聘任仪式同时举行。

  江村乡溠口村党支部副书记朱夏生是此次该县聘任的161名“两山”生态观察员中的一员。他手捧证书兴奋地说:“我不仅要努力当好情报员,还要当好宣传员,让大家共同守护生态环境。”

  浮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匡宁介绍说,组建生态观察员队伍,有助于零距离、全方位发现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有助于解决环境损害发现不及时、线索反映不便捷的难题,发挥基层组织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守护浮梁的绿水青山,用实际行动为浮梁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记者了解到,2020年,浮梁县入选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进一步推动“两山”实践创新区建设。该县高规格成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两山”生态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两山”生态检察工作全面、有序、稳步推进。

  结合全国首个“两山”生态检察工作室成立,浮梁县检察院创新提出组建“两山”生态观察员,职责是发现并及时报送损害自然生态资源的线索和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政策法规。全县建立“一镇一长,一村一员”的一体化生态保护工作机制,即每个乡(镇)由乡(镇)长作为本地域生态责任人,负责协调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每个行政村至少聘请一名“两山”生态观察员,首批聘任161名“两山”生态观察员,实现全县16个乡镇143个行政村全域覆盖。

  161名“两山”生态观察员是检察机关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充当末梢神经作用,最大程度地搜集和接触生态受损信息,汇集环境保护的社会力量。

  创建“两山”小程序

  拓宽举报线索来源渠道

  聘任仪式当天,浮梁县检察院举办第一期“两山”生态观察员业务培训。检察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生态观察员讲解侵害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怎样寻找案件线索,提高识别破坏生态线索的能力。

  为了畅通线索报送渠道,浮梁县检察院开发启用了“两山”生态检察微信小程序,分设“线索举报”“工作动态”“问题咨询”“法律法规”“典型案例”五大版块。“两山”生态观察员以及群众,可以借助“线索举报”专栏及时举报发现的破坏生态线索。群众只需扫二维码或者在微信搜索浮梁县“两山”生态检察即可,举报后能随时在平台上看到线索的处理进度和回复信息。

  该平台由浮梁县检察院和浮梁生态环境局共同管理,及时处理举报线索,把处理结果及时向举报人进行回复。举报人的信息、举报内容均属于秘密,严格按照保密制度予以管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信息安全。

  同时,微信小程序还搭建了全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数据共享平台。各成员单位及时向“两山”生态检察办公室上报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行政、刑事案件相关数据,并将办案情况发布在微信小程序“工作动态”栏目。通过后台大数据分析,将全县各乡镇破坏生态行为发生频率、涉及种类,以可视化的图表形式定期呈现,动态掌握全县生态工作动向,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县域生态数据共享,为全县生态工作决策部署提供实时动态数据支撑。

  发挥检察职能

  保障县域生态安全

  “惩罚,就要痛到不敢再犯!”这是一篇获得2021全国两会检察新媒体宣传特殊贡献奖的新闻作品,更是浮梁县检察院践行“两山”理念,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真实写照。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该院办理了全国首例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领域惩罚性赔偿案件。该案例被写进了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媒体、检察日报社融媒体中心、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制作成典型案例视频,放在全国两会检察新媒体推广。

  自景德镇市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由该院集中管辖以来,共批准逮捕涉环境领域犯罪30件49人,起诉65件97人,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45件,保护古树名木390余棵、水源地9处,清理生活建筑垃圾64吨,建立补植复绿基地500余亩,为全市“两山”构筑起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实检察屏障。

  近年来,该院与县水利、林业部门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成绩斐然。“两山”生态检察工作室成立,将推动完善司法机关与生态环境、林业、国土、水利等行政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案件咨询和重大案件情况通报制度、提前介入制度、信息共享机制、线索移送机制,构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履职与检察监督,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有效衔接、密切协作的生态保护、法治保障的县域合力。实现有数据信息支撑、法治化治理、能覆盖全域乡村的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径。

  引入碳汇补偿

  创新生态修复模式

  据介绍,“两山”生态检察室将推动林业碳汇交易平台建设,将碳汇理念纳入生态保护补偿核算范畴。检察机关与林业机关建立“生态检察+碳汇补偿”协作机制,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基本生态修复方式之外,探索以缴纳森林碳汇补偿金的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吸纳专门鉴定机

  构、环保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社区矫正机构或者专业化团队,构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形成统一的修复验收评价体系,对涉案主体的修复行为进行实时督导和最终评价,出具验收报告,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司法机关是否起诉以及量刑建议的重要参考。

  在该协作机制的指导下,生态检察案件办理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处理有了更多选择。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积极开展生态修复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同时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并根据《生态修复具结书》履行情况,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将碳汇认购引入生态案件办理,作为建议量刑的重要参考,以及公益诉讼结案的方式,既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又彰显了主动融入浮梁碳中和碳达峰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的担当。”匡宁表示,浮梁县检察院将继续开展案发地公开庭审、送法进乡村等活动,培育普及生态保护知识,提高生态文明意识,让广大群众成为全域生态保护的参与者、推广者和受益者,共同守护山峦叠嶂、清水潺潺的浮梁胜景!

  ◎文/图 雷皓 记者张火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