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紧压实责任 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江西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来源:  新法制报     |    日期:  2022年04月22日     |    制作:  曾若晨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4月1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细化明确了我省50条具体贯彻措施,这在全国省级层面走在前列。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6个具体工作方案也已经出台,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出台有关工作方案、实施计划。

  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近日,省安委会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今年4月至12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隐患不排查不化解就是事故”的理念,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着力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覆盖全省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聚焦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集中排查治理反复发生问题、长期未根治的问题隐患。

  《方案》对此次大检查进行了精密安排,重点包括全面自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及企业,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全面深入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各级安委会专业委员会按照要求,负责本行业领域全面自查、专项检查;综合督查,各地区根据各项重点工作要求,开展综合督查,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巡查,组织11个巡查组对全省11个设区市及赣江新区进行安全生产巡查;省领导督导督查,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队,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分别赴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督导督查。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视情况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督导督查联系、综合协调、宣传报道等制度。要强化隐患整治,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开展安全生产巡查

  根据我省安全生产巡查有关制度要求,“每两年完成一次全省全覆盖安全生产巡查”。今年是第三轮次全覆盖安全生产巡查。

  据介绍,本轮安全生产巡查,重点检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15条措施等落实情况;组织上同步开展,将组建11个巡查组,对全省11个设区市和赣江新区管委会同步进行巡查;人员上选优配强,从全省40个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抽调70余名业务骨干,组建了11个巡查组,联系了107位专家,根据需要调配;时段上持续连贯,各巡查组全年包干负责监督指导被巡查地区安全生产工作,首次进驻时间安排在6月份,将驻地开展5天~10天的巡查工作。

  省安委会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巡查组要建立清单、督促整改、移交移送、约谈警示、媒体曝光。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认真登记,分类建立问题清单;对于发现的一般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将及时报告省安委办;对群众举报的有关问题或者领导干部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将移交被巡查地区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防风险遏事故保平安

  今年4月至12月,将在全省所有行业领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突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贸、消防、城市运行、特种设备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明确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盗采资源等10大共性问题和相关行业领域典型非法违法个性问题,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施策。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严惩措施,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严重违法行为和因非法违法导致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该移送的坚决移送。对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工作不力、走过场、敷衍塞责、屡推不动的,将进行通报、约谈、挂牌警示、公开曝光。对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不予以查处的,将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省安委办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并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省安委办将持续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各方责任,全力以赴防风险、遏事故、保平安,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力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文/记者胡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