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监管”事项实现全覆盖

抚州市司法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  新法制报     |    日期:  2022年01月25日     |    制作:  曾若晨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公正高效权威法治环境是营商环境的基本保障。2021年,抚州市司法局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为主要目标,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等五大抓手,切实推进职能转变,创新体制,优化服务,着力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开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2021年,抚州市司法局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全力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规范执法行为。该市明确行政执法机关检查企业必须提供行政执法检查有关文书和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做到过程信息全程记载、可回溯管理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建立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检查、重复检查、频繁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目前,全市各地各部门“三个清单”全部制定完毕,行政执法事项已全部对外公布,执法人员亮政执法、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已成常态,有效推进执法透明、合法、公正。

  全力抓好“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管。市本级下发《关于公布市直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账号的通知》,由36个部门调整为32个部门,并及时对外公开。机构改革到位后,市、县(区)相继印发了本地本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了“互联网+监管”事项全覆盖,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公正性和科学化水平。调整后,市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861项调整为670项。与此同时,抚州市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与“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汇聚。梳理数据汇聚有关注意事项10余条,有针对性地指导数据汇聚工作。

  据统计,2021年,抚州市共建立行政检查监测点122家,开展双随机检查1942次,录入检查结果4554个,行政处罚案件1230个,年度处罚额805.56万元,累计确定不合格企业25家,全市“双随机”总检查与总事项占比100%,联合检查与总事项占比22.4%,在全省排名第一。向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推送监管行为数据45729条,投诉举报数据2596条,推送量位列全省前列。

  一步到位解决群众法律需求

  “太感谢你们了,不然我又要跑一趟海南。”近日,汤先生来赣东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因其配偶已去世,生前经营的公司名较多,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出具公证手续。但是有一份在海南的股票资产,未能办理遗产领取手续。汤先生不得不折返回抚州,公证员积极与海南证券部门协调沟通后,本着方便群众减轻当事人负担的原则,将公证书寄往海南相关部门。汤先生不用再前往海南,顺利地领取了遗产。

  抚州市司法局突出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这个根本,用心用情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感知力。

  抚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律师、司法鉴定等整合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按照“功能全、服务广、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的工作要求,让群众可以一步到位解决法律需求。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了法律援助和综合服务等窗口,对窗口进行了充分授权,法律援助申请等审批实行了“一窗式”办理、“只跑一次”等改革。2021年,窗口共受理法律咨询984件,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89件,办理公证案件2370件。

  102项行政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证明变承诺,太方便了。”因为工资被拖欠,张先生来到抚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被告知只要出具家庭经济困难承诺书即可,不用往返开具经济困难证明。

  为了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抚州市全力抓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定了《抚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和《抚州市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梳理出全市18个系统共102项行政事项的13项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

  相关承诺制事项、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均通过本地、本单位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予以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下载,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有力支持。

  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22件

  抚州市全力抓好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规范政府依法履职,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行动力。

  严把“程序关”。抚州市司法局把征求企业、行业协会意见作为涉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前置程序,要求起草部门在提请审核规范性文件时,必须提交征求企业、行业协会意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审核。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等意见建议,切实增强涉及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可行性,全方位保障企业在政府制度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严把“审查关”。在合法性审核中,对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有违公平竞争原则的文件内容进行修改或删除,坚决破除不利于企业发展的制度壁垒,依法维护市场秩序。2021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22件,提出法律意见62条,为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严把“清理关”。该市积极开展各项文件清理工作,做好制度建设的“减法”,破除无效制度约束。

  文/图 游子明 首席记者方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