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内发放5.64亿元执行案款

江西103家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 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  新法制报     |    日期:  2021年12月01日     |    制作:  曾若晨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对执行案件的关注,扩大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发放成效,促进全国第二批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最高人民法院于11月18日上午在全国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邹中华在吉安中院分会场视频连线最高法院,并现场汇报江西法院参与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情况。据悉,活动当天,我省共有103家法院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发放执行案款5.64亿元,涉及案件1758件。

  集中发放执行案款

  “足不出户”领执行案款

  “疫情防控期间,玉山法院执行工作热情不减、措施依旧,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相应成效。”11月18日,玉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玉山法院执行局依托“智慧执行”APP、短信、微信等网络平台与当事人有效互动,视频约谈被执行人、与申请人沟通案情110人次,督促被执行人通过“虚拟账户”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案款执行到位后第一时间与申请执行人联系,依托案款发放信息确认制度,远程视频确认申请执行人信息,安全、高效确保执行案款发放到位、合法合规,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当日,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191笔共1256.45万余元的执行案款通过线上转账的形式被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渝水法院严格落实执行案款管理制度,在核对当事人相关信息之后,即刻通过一案一账户将执行案款统一发放给当事人,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领执行案款。

  1天之内发放5.64亿元

  活动当天,江西共有103家法院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发放执行案款5.64亿元,涉及案件1758件,主要为涉民生、涉中小企业、涉金融债权案件,1884名当事人领取了案款。

  为进一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抚州市临川区法院在活动当天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21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623万元,以实际行动让胜诉群众兑现合法权益。

  广昌县法院集中向13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共计361万余元,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

  九江两级法院共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4789.17万元,涉及165个案件。

  据了解,今年1~10月份,江西法院共收执行案件28.14万件,结案22.33万件,入账30天内发放执行案款144.23亿元。自开展教育整顿以来,江西法院清理发放无法定事由超30天未发案款1.41亿元,涉及案件数1422件。

  下一步,江西法院将以此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动态监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努力推动江西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王白如 记者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