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律师”直播分享调解技巧

本报携手分宜县举办“法律明白人”暨人民调解员线上培训班

来源:  新法制报     |    日期:  2021年11月30日     |    制作:  曾若晨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11月24日,新法制报社与省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第674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携手分宜县委依法治县办、分宜县司法局推出“法律明白人”暨人民调解员线上培训班。依托“公益律师进社区”普法宣传平台,此次活动采取了线上直播的形式,邀请江西配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颖超为分宜县法律明白人及普法骨干、人民调解员、村(社区)干部授课。

  活动中,曾颖超重点宣传普及了人民调解法的主要内容,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分享了化解矛盾的经验方法和技巧。

  组织观看普法直播

  直播宣讲人民调解法

  直播普法活动开始后,曾颖超律师开门见山对人民调解法进行了基本知识解读。

  据曾颖超介绍,调解分为多种,主要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公益调解方式。人民调解属于诉讼外的一种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道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调解,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人民调解法于2010年8月28日通过并予以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人民调解法总共六个章节35条,可谓是“短小精悍”,结构简洁明了。平等、自愿、不违法、尊重当事人权利是人民调解的原则。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一个群众性组织,一般设立在村委会、居委会,根据需要,企事业单位同样可以设立。由三至九人组成,主任一名,必要时,副主任若干;产生方式是由村民会议或者居民会议推选,企事业单位得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调解委员会里的调解员大部分是兼职,既有社区、村干部、热心志愿者,也有专业律师、学者专家。曾颖超特别提醒:“能选上人民调解员的人都是些公道正派、热心肠、懂得一些政策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他们不图名、不图利,只为邻里乡亲多点和睦,少点烦心事,所以老百姓大可将烦心事交给人民调解组织,交给人民调解员。”

  详细讲解调解程序和调解协议

  随后,曾颖超详细讲解了调解程序和调解协议。调解程序有两种方式启动:一是当事人申请,二是调委会主动介入,前提是当事人要同意调。调委会受理后,会指定1至多名调解员或者当事人自选调解员,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同意的话,还可以邀请亲属、邻里、同事或专门人员等参与调解,以便更好化解矛盾。调解时,必须坚持原则、释法明法、主持公道。如果调解不成,调委会可以终止调解,告知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其他方式如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问题,耐心疏导,防止矛盾激化。

  如果调解成功,可以口头或书面方式达成调解协议书,书面达成的调解协议书相当于民事合同,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效力,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如若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和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没有争议,但是没有及时履行调解协议书确定的义务,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如果还不放心的话,当事人也可就调解委员会作出的书面人民调解协议书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后,人民调解协议书就具有强制执行力了。那么在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情况下,也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会记录协议内容,该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结合案例分享调解技巧

  为了让参加直播的人员深入理解人民调解法,曾颖超结合自身工作经历,详细讲述了亲身经办的几个调解成功的案件。同时,分享了调解技巧,让观看人员受益匪浅。

  曾颖超结合案例表示,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案件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技能是要“学会倾听”,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听的目的是弄清事情真相;第二个是要有技巧地“说”,要辨是非,不能拉偏架,要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对当事人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事实和法律甚至还有道德因素,对事实进行客观公正评判。最后耐心疏导,消除当事人心理隔阂,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调解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此外,曾颖超介绍称,调解纠纷有很多技巧,比如“热案冷处理法”、“换位思考法”,调解员在工作中需要学习经验技巧,也需要善于总结。

  “定分止争的方式绝不止诉讼这一种方式,而人民调解在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建立中存在举足轻重的作用。”曾颖超说,早在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多元化解决纠纷需求,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信息化发展。

  授课内容接地气获好评

  讲课中,曾颖超还对更好地推进人民调解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曾颖超认为,在调解过程中,应当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增强调解工作严密性,要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规范人民调解组织、管理、流程,纠纷受理要做好登记,调查要公平公正,取证要合规合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促进调解工作的开展;应该加大人民调解的宣传力度;面对纷繁复杂的纠纷,人民调解员应该加强法律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最后,曾颖超呼吁:“希望人民调解能够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物尽其用,希望群众能够实现在家门口就能获得法律帮助的愿景,达到依法维权、依法调解、依法解决矛盾的目的。”

  此次直播活动持续一个小时。分宜县委依法治县办、分宜县司法局精心组织了辖区法律明白人及普法骨干、人民调解员、村(社区)干部参加直播活动。观看人员在直播间留言,表示曾颖超律师的讲课生动形象,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新法制报与省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接地气,让我们学法、用法,提高工作能力,希望以后能多举办这样的活动。”分宜县钤山镇一名工作人员如是说。

  普法小课堂

  什么是人民调解?

  答: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调解民间纠纷有哪些原则

  答: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收费吗

  答:人民调解法第四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人民调解委员会如何受理纠纷

  答: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民间纠纷的方式主要包括:因当事人申请而受理的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性质是什么

  答:人民调解法第七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人民调解协议包括哪些

  答:人民调解协议包括:书面协议。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书口头协议。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为何要找人民调解

  答:化解矛盾纠纷多种方式,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都可以,而人民调解在所有第三方矛盾纠纷解决方式中,是合意最多,强制最少、效率最高的纠纷解决方式。

  人民调解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答:人民调解协议书具有民事合同效力。如果您不放心,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后的人民调解协议内容具有强制执行力。

  文/图 钟宝枚 记者胡文春

  (文字整理/记者胡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