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百姓小事 办实民生大事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 为群众办实事5887件

来源:  新法制报     |    日期:  2021年11月15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办理农民工讨薪、老年人赡养等支持起诉案件642件,帮助追讨劳动报酬630余万元;向113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70万余元;积极推进检察听证制度,邀请听证员9266人次对1908件案件进行听证,化解矛盾1729件……近日,记者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为群众办实事5887件。

  把不起诉宣告“搬”到田间地头

  “野猪吃我的庄稼,我想教训野猪,因此吃了官司。”近日,一场特殊的不起诉宣告在南城县某村农田边开展,当事人付某满肚子委屈地讲述,旁边围满了村民。

  今年8月,付某发现自家的部分水稻被吃了,稻田里到处是野猪的脚印。为保护稻田不被破坏,他在野猪常出没的田埂上安装了电网。结果野猪没有被吓跑,反而有村民被“电”伤了。事后,付某主动投案自首。

  案件移送至南城县检察院后,检察官发现这起案件背后的“隐情”。近年来,南城县许多地方都出现了野猪侵害农田的情况。既不能伤害野猪,又要保护好庄稼,这让村民非常苦恼。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付某的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罪,但其出发点是保护自家庄稼,并未实际猎捕野猪,最终,该院依法对付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接着,南城县检察院还深入各乡镇开展调查,详细了解野猪损毁庄稼的具体情形,形成调查报告。此外,推动县林业局与县财保公司签订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合同。

  目前,保险公司已统计受损报案农户242户,受损农田495亩,保险赔偿金正在逐步发放。在南城县检察院的建议下,县林业局还对民间自发组织的护农狩猎队进行备案登记,对其有组织猎捕野猪的行为展开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以上只是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落实检察办案中的司法责任制,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

  40条举措紧盯落实司法责任制

  为不断加强对检察官履职指引,规范检察官办案活动,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省人民检察院专门成立“检察办案中落实司法责任”调研组,以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调研,于10月底制发《关于检察官在办案中落实司法责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明责、督责、考核、追责四个关键环节,明确40条举措,要求检察官在办案中落实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和社会责任。

  《意见》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充分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助力矛盾及时就地化解。所有终结程序的法律文书,都应当做到于法有据、说理充分。积极开展司法救助,重视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意见,积极推进检察听证,做到应听证尽听证。

  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助推社会治理,深入分析研判反映出的执法司法问题,必要时可向党委、政府提交专题报告,推动监督效果由一案一事拓展到同类普遍性问题的治理,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发力公益诉讼共立案5102件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化解矛盾落实到办案全过程、各方面,积极促成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06件,结合办案向有关行政机关、职能单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57件。以“守护鄱阳湖”“守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为抓手,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102件。在全省开展窨井盖问题专项治理,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整治电动车“飞线充电”等,共同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此外,《意见》还从“追责”和“保障”两方面,强调司法责任落实的追究惩戒及履职保障,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必须高度重视落实司法责任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既强化对检察官不落实司法责任的严格追究,又注重从人身安全、权利救济、荣誉激励等方面加强对检察官落实司法责任的有效保障。

文/图 郑燕飞 朱彦丞 首席记者刘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