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同频共振

丰城市检察院在“新”字上求突破 积极践行“服务+”理念

来源:  新法制报     |    日期:  2021年10月26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以党建工作统领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检验党建工作,推动“两张皮”拧成“一股绳”。近年来,丰城市检察院实现党建与检察业务由“相加”到“相融”,由“相融”到“共赢”,被宜春市检察院评为“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示范院”,被丰城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党性教育与业务培训相结合

  今年“七一”前夕,该院组织全体党员干警举行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辉宇领誓,并为全体干警讲授了一堂生动的主题党课。

  丰城市检察院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发挥政治建设和党建对业务工作的统领、引领作用,采取重温入党誓词、开展主题党日、给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方式,提高党员干警的政治觉悟、政治能力。

  同时,制定干警教育培训计划,构建党建大讲堂、业务大课堂,通过集体学习、辅导讲座、研讨交流、知识竞赛、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上党课等方式,把理论学习、党性教育和业务培训、能力提升紧密结合起来,提升党员立足本职、奉献担当的能力素质和精气神。

  建立双向培养机制

  “我们通过把政治培养锻炼与业务素能提升结合,建立了‘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的双向培养机制,培养锻炼了一批优秀的党员检察人才。”刘辉宇介绍,通过优化党组织结构,将原来8个党支部优化整合为5个党支部,党支部班子成员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8.9岁下降为36.3岁。

  该院建立了院领导党建联系点制度和党支部委员联系党员制度,制定出台了《丰城市人民检察院党员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对管理目标进行细化分解,考核结果纳入全院绩效考核,充分发挥考核奖惩的“指挥棒”作用。

  通过广泛开展“比、学、赶、超”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去年以来,该院先后有20余人次获上级表彰,涌现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能手”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打造“一个中心三个平台”

  “胡阿姨,给您报个喜,我今天和公司签合同了,心中的石头算是落地了。”日前,曾经的“触法少年”小黄(化名)给丰城市检察院检察官打电话致谢。

  为曾经“迷路”的孩子开启人生新篇章,这是该院在“新”字上求突破,打造“一院多品”工作模式,将党建和业务有机结合起来,打造党员阳光之家平台的一个缩影。

  该院树立“服务+”理念,打造“一个中心三个平台”(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案管服务平台、党员信访接待平台、党员阳光妈妈平台),将案件受理、律师来访、案件听证、控告申诉、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等所有涉及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工作优化整合在一起,深化党员示范岗和窗口践诺行动,努力实现让群众最多跑一趟就办结。

  今年以来,“中心+平台”共受理案件1190件,接待群众信访30批220人次,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9件,均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文/ 袁胜民 首席记者刘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