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之力筑牢家庭监护防线

宜黄县检察院结合办案做好帮教 已发出督促监护令10余份

来源:  新法制报     |    日期:  2021年10月26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近年来,因监护人监管不力、监护缺位等原因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现象时有发生,为结合办案做好帮教,尽力挽救未成年人,今年3月,宜黄县检察院发出抚州市首份“督促监护令”,帮助迷途少年重回正轨。

  截至目前,该院已发出督促监护令10余份,督促家庭、社会对涉案未成年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帮助10多名监护人改善亲子关系,帮助2名未成年人回归学校、1名未成年人重新就业、3名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督促监护令责令监护人履行职责

  宜黄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社工组织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的优势与合力,由专门的社工人员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全面分析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广泛发掘其家庭存在的监护困境,为后期制发督促监护令因人施教提出个性化履职要求奠定基础。

  在小F盗窃案中,由于监护人长期疏于管护,导致小F经常混迹于社会,结识了同样未满18周岁的小W等人。案发当日凌晨,小F与小W、小Z三人持老虎钳剪断手机店防盗窗,潜入其中盗窃数部手机(价值1万余元)。

  在办理该起盗窃案过程中,检察官结合案情和未成年人实际情况,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为责令监护人认真履职监护职责,检察官向小F的监护人发出了督促监护令,并对其开展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此举也是践行宜黄县高危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机制的具体举措。

  同时,通过不公开听证方式,让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律援助律师、村民代表等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多维度、多角度地发表意见,不仅可以提升督促监护令的刚性,也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跟踪督促监护人履职到位。

  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一案一档”

  督促监护令不是一发了之,更重要的是后期的跟踪监督。为此,宜黄县检察院结合办案实际,以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作为重点适用范围,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一案一档”,并通过电话回访、家庭走访、社工探访的方式,及时跟踪评估督促监护令的实施效果。

  在办理小Q(化名)涉嫌盗窃一案中,由于该案是典型的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宜黄县检察院除了发出督促监护令,还决定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规定六个月的考察期限。

  现如今,小Q在当地一家汽修厂找到了合适的技能培训岗位。在一次回访时,不同于以往的沉默不语,小Q笑着对承办检察官说:“我目前的工作很稳定,师傅教的我都跟得上,做事比以前更有底气了,谢谢你们的帮助!”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该院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联合关工委、团委、人民监督员、司法社工等成立帮教小组,及时掌握并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挽救更多的迷途少年。

文/ 付群娣 首席记者刘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