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接负责制让群众就近立案

南昌全市法院实行立案管辖协商机制 规范立案登记

来源:  新法制报     |    日期:  2021年10月26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近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全市法院立案管辖协商机制,进一步规范立案登记环节诉事速办各项工作。今后,初次接待持有起诉材料当事人的法院将实行首接单位负责制。

  据悉,自今年4月赣法民意中心运行以来,反映南昌法院类似“立案难”问题的投诉工单共有58件。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还有基层法院具有立案职能的派出法庭与法院本部立案庭相互推诿立案,导致当事人“就近立”难以实现。

  10月18日,南昌中院以锻造“诉事速办”品牌为契机,建立全市法院立案管辖协商机制。

  机制建立后,初次接待持有起诉材料当事人的法院将实行首接单位负责制。即属于该法院管辖的案件,由该法院依法受理;多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经首接法院释明,当事人选择首接法院的,由其依法受理,当事人选择其他法院的,由首接法院协调相应法院并为当事人办理网上跨域立案;即使没有管辖权,首接法院也要为当事人联系沟通管辖法院并通过网上跨域立案完成收转,禁止推诿当事人自行前往下一接单法院立案。

文/ 段毅 王白如 记者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