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时洪:依法调解 定分止争

来源:  新法制报     |    日期:  2021年10月14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李时洪

  1962年1月生,新余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新余市医疗(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他既是一名司法局干部,又是一名人民调解志愿者,坚守人民调解工作一线十年如一日。他探索出摸清事实、分清责任、依法理赔“三部曲”,总结行之有效的“四心”(热心、耐心、细心、恒心)工作法。    

  10年间,他成功组织调处医患、校园或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纠纷856起,调解成功率95.86%;其中医疗纠纷实现无责调处医院“零赔偿”193起,占全省无责调处总数的54.73%。经他调结的纠纷没有发生一起当事人反悔或重新起诉、信访闹访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