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电动车上路一律现场滞留

南昌交警部门持续开展无牌电动自行车“清零”行动

来源:  新法制报     |    日期:  2021年09月28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从即日起,路面执法检查发现无牌且未携带车辆相关手续的电动自行车,一律实施现场滞留……”9月27日,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通报称,自9月份以来,南昌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牌电动自行车“清零”行动,通过路面严查、源头监管、宣传教育、联合执法等综合施策,全力实现无牌电动自行车“清零”。

  “9月份以来,共现场查处无牌电动自行车7135起。”通报称,9月以来,南昌交警在全市主要交通路口设置小喇叭进行宣传,依托重点路口、铁骑巡查和视频巡查等多种方式,加强路面电动自行车上牌情况的检查,一经发现无牌电动车违法上路立即拦截、检查登记和处罚。

  同时,交警部门还加强源头销售整治。联合市市场管理部门,在全市范围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开展源头执法检查,重点整治无生产、销售资质的企业销售无3C认证的、拼装、改装电动车。据介绍,截至目前,已排查销售企业150余家,下达整改38份,对全市38家企业进行警示约谈。

  此外,为解决南昌市共享电动自行车无序投放,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乱象,今年9月,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为南昌市首批共享电动自行车上牌。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共享电动车上牌5.4万辆。

  除了给共享电动车上牌,南昌市还积极做好市民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在全市增加35个电动自行车临时上牌点,并主动对接街办、社区开展上门服务,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上牌登记服务。自9月12日以来,共完成登记上牌2.6万辆。

  “下一步,南昌交警将持续保持对无牌电动自行车严管态势,努力实现全面清零。”通报称,从即日起,路面执法检查发现无牌且未携带车辆相关手续的电动自行车,一律实施现场滞留,当场制作《滞留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需提供车辆合格证、发票到滞留处进行处理,如符合上牌条件,引导当事人到就近上牌点进行登记上牌;无法提供相关手续或涉嫌盗抢的依法予以暂扣。

文/ 徐永华 记者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