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大案扬正气

鹰潭市余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毛红文用行动诠释司法为民初心

来源:  新法制报     |    日期:  2021年09月16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在近30年的检察生涯中,她成功办理了余江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余江首例零口供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余江首例闹缠非法上访寻衅滋事案、鹰潭首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案等一大批影响面大、震慑力强的案件。她先后荣获江西省“三八”红旗手、江西省“十佳”女检察官、鹰潭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1次。

  她就是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毛红文。

毛红文

  办起案子毫不含糊

  “辩护人你不要再说了,检察院指控的都是事实,我全部认罪。”这是毛红文主办、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江某和等16人涉黑案首要分子江某和庭审时对辩护律师说的话。

  该案侦查初期,由于江某和等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大多打着“村办企业为村民谋利”的幌子,虽然抓获了12名犯罪嫌疑人,但难以认定涉黑犯罪“四大特征”。对此,毛红文毫不含糊,带领检察专班采取“蹲点式介入、清单式销账”工作模式,24次介入侦查,提出了200余条引导侦查意见,确立了“公司演变成黑社会性质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借公司之名壮大”的侦查方向,查清了该案“以商养黑,黑商融合”的主要特征。

  至审查起诉阶段,江某和涉黑组织违法犯罪事实较侦查初期增加17起,组织成员增加4人,“打财断血”金额从侦查阶段的近3000万元增长到起诉阶段的6000万余元,移送“保护伞”线索16条,纪检监察部门已查处20人,其中2人被判刑。

  推进乡村“由乱到治”

  “以前谈‘刘’色变,现在我们感觉到安全多了,生活比以前好多了。”刘某发等19人“老年协会”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刘某国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覆灭后,余江区刘家站垦殖场居民拍手称快。

  据介绍,刘某发等19人作恶成势后,将其子孙刘某国等13人扶上村组干部的位子,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互相勾结、有分有合,欺压百姓、霸占国有资产、把持基层政权,严重影响刘家站垦殖场发展。侦查初期,办案人员只对“老年协会”恶势力犯罪集团立案侦查。毛红文带领检察干警提前介入后,发现刘某国等13人也参与了“老年协会”恶势力犯罪集团的一些犯罪活动,遂提出对“刘某发等19人、刘某国等13人两个集团同步立案侦查”的引导取证意见,精准打掉了两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最终32人全部认罪。

  此外,案后毛红文还组织开展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专题调研,向案发地党委提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检察建议,改革运行了60多年的分场场长负责制为党支部书记和场长“一肩挑”制,重新任命13名村组干部,净化了刘家站垦殖场发展环境。

  探索创新办案机制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秉持着这个理念,在听取左某祥等9人涉恶案件汇报时,毛红文发现侦查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但综合研判案情发现,该案只能认定恶势力犯罪“团伙”,并存在“不应当撤案而撤案”情形。

  之后,她对该案进行详细审查,撰写案件分析报告,并向区扫黑办专题汇报,推动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成员单位一致采纳检察院意见,依法将恶势力犯罪“集团”定性改变为“团伙”。余江区扫黑办以该案为契机,健全完善扫黑除恶案件联席会议机制,会商解决黑恶案件分歧意见。该案被评为江西省检察机关第五批典型案例。

  在办理扫黑除恶案件过程中,毛红文探索出了“一查刑事案件、二查公益诉讼、三查生态修复、预防教育同步跟进”的“一案三查一跟进”办案机制,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行业治理调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关于非法采砂、采矿、取土等行业乱象整治”工作联席会,依法从严惩治破坏自然资源犯罪;调度开展“规范红石开采”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制发行业治理检察建议书17份,推动关停非法红石开采厂66家,督促追缴生态修复费200万余元。

  统计数据显示,3年来,毛红文指挥、主办黑恶案件12件68人,办理刑事案件230余件,10余个案件被上级检察机关评为典型案例。

文/图 汤翠华 首席记者刘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