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湖还田项目迟迟未竣工验收

承包户抱怨经营受影响 鄱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改造后可种植一季水稻

来源:  新法制报     |    日期:  2021年09月06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一种以土地整理和复垦等手段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的方式,然而,在上饶市鄱阳县,当地农户老范却对这样一个项目感到无奈,因为项目从2015年开始施工,至今未完工,而且眼前改造出来的耕地,在他看来不适合耕种。

  对此,本报记者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返湖还田项目迟迟未完工

  8月19日,在鄱阳县饶丰镇蔡家湾村,新法制报记者看到,紧邻饶河联圩范围内减压堤处,有成片的水塘,在这些水塘中,有大概800亩是农户老范所承包的。他告诉记者,这些地块是他10多年前从当地蔡家湾村委会承包而来,承包之初用于搞渔业养殖。但这一切却因2015年当地的一个项目所改变,导致承包地无法用于养殖,也无法正常耕种。

  范先生所说的项目是鄱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从2015年开始在鄱阳县开展的饶丰镇高溪村等2个乡镇6个村土地整治(开发)项目,也称返湖还田项目,他所承包地块属于二期,自2015年便开始动工,如今6年时间过去了,但施工却总是断断续续,至今都还没有完工。

  老范出示的一份2015年蔡家湾村委会和项目实施单位(江西凯隆投资有限公司鄱阳分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载明:项目实施单位支付村委会鱼苗补偿款40万元。

  基于上述协议,同年,老范和蔡家湾村委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鱼塘改造成良田,施工将耽误范先生经营,承包期原定2024年到期,顺延两年至2026年,明确项目施工期为一年。

  记者注意到,与老范承包的地块相连的是先前已竣工验收的返湖还田一期工程,但这些改造出的耕地中,部分并未种植水稻,而是用于种植水生植物——芡实。

  对此,记者咨询了鄱阳县水利局,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政策是可以用于种植,但是夏季种植水稻存在较风险。因为按照《防洪法》及法律法规,范家减压堤在外河水位(乐安河)达警戒线(饶河联圩警戒线19.5米),减压堤内必须无条件放水减压,放水减压所造成的损失,如果投保了农业保险可能会有保险进行赔付,否则相关损失只能自己承担。

  项目已基本达竣工验收条件

  公开信息显示,鄱阳县饶丰镇高溪村等2个乡镇6个村土地整治(开发)项目早在2011年便开始公开招标,共涉及高溪片、洪家片、铁路片、蔡家湾片、汪家圩片、樟潭片、东朋片,总计改造面积209.71公顷,

  预计新增耕地188.14公顷,总投资960余万元。

  采访中,记者试图联系江西凯隆投资有限公司鄱阳分公司,但并未成功。

  随后,记者找到了鄱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该中心负责人向记者证实,该项目(返湖还田)确实未竣工验收,但造成迟迟不能完工的原因是多种的。一方面,该地块地处饶河联圩范围内减压堤内,伴随着这些年夏季降雨量增加,每年都会按照上级要求开闸泄洪度汛,影响项目正常施工;另一方面,上述地块上存在一些群众纠纷需要处理也耽误了时间。

  目前,项目已基本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只需要老范主动将水排干,稍加修复泄洪损毁部分便可竣工验收用于耕种。

  地块改造后可种植一季水稻

  对此,老范认为,因为施工单位迟迟不能竣工验收,加之种植水稻因防汛受损,他便利用地块积存的水投放鱼苗用于渔业养殖。如今,对于水塘中鱼苗的赔偿和施工周期过长造成的损失未达成一致,他才选择拒绝排水配合竣工验收。

  对此,鄱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人解释称,地块改造后完全能满足一季水稻的种植。因此返湖还田项目还是起到增加耕地面积的实效的。

  此外,该名负责人还表示,很多优质农田也采用一年一季的种植方式,老范可以考虑避开汛期的耕种方式,改种下半年一季水稻。

  针对记者采访中发现的已改作种植芡实的农田,上述负责人则表示,改种芡实的只是少数,新增耕地是否真的用于耕种由当地乡镇政负责,后期将和乡镇联动加强督促整改。

  同时,对于施工造成的损失,项目公司愿意补偿30万元给老范,其中12万元已经支付到位,后期等其鱼苗长大捕捞后再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支付尾款。

文/ 首席记者康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