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坐堂问案”到“送法上门”

苏区在司法实践中推行巡回审判制度 司法为民理念深入人心

来源:  新法制报     |    日期:  2021年06月21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1932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最高法庭主席何叔衡,翻山越岭来到瑞金合龙,组成巡回法庭,平息了毛杨两姓多年的争抢灌溉用水纠纷,为巡回审判制度在苏区的司法实践迈出了共产党人的第一步。

  90年后的今天,“携卷下乡、就地办案”已然成为中国司法工作者的常态,象征着公平与正义的法徽出现在田间地头和村民家门口,司法为民的理念深入人心。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红色故都瑞金,新法制报记者踏入这片神圣的土地,与专家、法院工作者一起,重温那段红色岁月,记录苏区司法精髓的传承与延续。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法院旧址

  对巡回审判制度进行探索

  每天清晨,当初升的太阳照向瑞金市苏维埃大道上的五角星雕塑,这座闪烁着光芒的“胜利之门”,指向共和国摇篮景区叶坪,中华苏维埃政府机关旧址群中人潮开始涌动。

  毗邻景区坐落着一幢别具一格的“红色”楼房,是瑞金市人民法院叶坪法庭,伴随着来瑞金旅游的人越来越多,各类民事纠纷也时常发生,把巡回法庭开到景区,叶坪法庭已经坚持了5年。在景区设置的巡回审判点,会有专门受理旅游民事纠纷的审判员赶到现场,当场立案、当场审理、当场调解、当场执行。

  当及时、高效、公正的巡回法庭出现在身边时,很多游客也许并不知道,在苏区的司法审判制度中,巡回审判制度曾在此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一笔。

  1932年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最高法庭于瑞金成立,同年6月公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裁判部暂行组织及裁判条例》,是中央苏区政权稳定后确定司法机关组织原则的法律文件。

  该《条例》第三章“法庭之组织及其审判之手续”中的第十二条规定了巡回审判制度,“各级裁判部可以组织巡回法庭,到出事地点去审判比较有重要意义的案件,以吸收广大的群众来参加旁听”。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早期建立政权时对巡回审判制度的探索。

  巡回法庭化解一场争水纠纷

  走进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法院旧址,院内草坪上有一组造型生动的铜像,两方村民握手言和的形象背后,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最高法庭主席何叔衡化解两村“争水”的故事,这是巡回审判制度在苏区司法实践中迈出的第一步。

  瑞金四区白露乡毛姓一村少数土劣把持水源,利用封建迷信煽动部分群众阻碍他村放水,合龙乡杨姓村民因春耕迫切需要引水灌溉,双方摩擦不断,甚至发生械斗,无奈之下,杨姓村民向中央政府提出控告。

  中央政府派人前往合龙乡调查,并于1932年3月8日协同两村群众讨论,打破迷信恶俗,决定继续放水。但至3月底,毛姓少数人又违约将水圳捣毁,故意妨碍水利,违反土地法令。杨姓村民向临时最高法庭提出控告。

  同年4月,何叔衡亲自到合龙乡,会同县裁判部组织巡回法庭,召集区负责人及两村开会,秉持着司法为民、调解优先的裁判理念,争取到毛姓大多数群众的支持,最终有效化解了这一场争水纠纷。

  “困扰当地群众多年的争水纠纷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成为当时苏区审判工作的典范,巡回审判制度也由此推行开来。”瑞金市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邓逸楠说。2017年,瑞金市人民法院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法院旧址和审判史陈列馆进行了升级改造,在改造升级中增设了何叔衡处理合龙乡争水纠纷的铜像,让游客对当年苏区司法前辈深入百姓做群众工作的优良作风有了更为深切的感受。

  “携卷下乡 就地办案”

  设立生态旅游巡回法庭的叶坪法庭,下辖叶坪乡、壬田镇、日东乡,常住人口达20万人,除了服务景区外,在法庭的管辖范围内,巡回审判工作已经十分普遍。

  “我们庭里今年已经开展了十多次巡回审判,考虑到有的当事人住得较偏远、行动不便等因素,为了更好方便当事人,我们经常会利用节假日等时间开展巡回审判。”叶坪法庭法官钟伟平告诉记者。

  对像钟伟平这样的基层法官而言,每一次巡回法庭进村入户,在公正审判的同时,还要为当地村民上好一堂鲜活生动的“法治公开课”。“类似返还彩礼、抚养费等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土地权属纠纷等典型村居案件,我们更倾向于采用巡回审判的形式,在田间地头和村民家门口公开审理。”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人民委员部曾在《中央司法人民委员部命令第十四号对裁判工作的指示》中指出,“要多组织巡回法庭到出事地点去审判,教育群众”。瑞金市红色文化研究会会长严帆认为,指示文件表明了苏区政府对设置巡回审判制度的价值取向和预期目的。

  “到出事地去举行庭审,不仅利于取证,更重要的是通过公开审判对当地群众进行法律教育,像巡回审判等制度在苏区的司法实践中建立和发展,开创了人民司法制度的先河。”严帆说,正是一批批像何叔衡这样的法官“携卷下乡、就地办案”,塑造了中国司法工作者公平与正义的形象。

  苏区司法精髓一脉相承

  苏区时期的裁判机关,在中央有临时最高法庭(最高法院),在省区县设裁判部,代行司法机关的职权。1933年12月12日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法(草案)》第151条规定:“各级裁判部之下,组织刑事法庭民事法庭,有必要时可组织巡回法庭。”

  “苏区司法审判对党领导下的人民司法进行了艰苦探索,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严帆告诉记者,目前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对巡回审判也进行了同样的规定,“从我们现在的人民司法工作可以看出与苏区一脉相承”。

  自2019年以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人民法官在身边”行动工作方案,旨在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法官、法院服务就在身边。其中,巡回审判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把一些社会影响力大的案子带到社区、村落进行公开审判,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庭审的案例也很有教育意义。

  如今,瑞金市人民法院要求每名审判员、员额法官每年都要开展数次巡回审判。“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哪里,我们的司法服务就跟到哪里,充分发挥司法为民的理念,这是苏区精神的精髓,我们必须继承和发扬。”瑞金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钟同锋如是说。

文/图 记者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