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获刑

来源:  江西法制网     |    日期:  2021年05月11日     |    制作:  曾若晨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金溪县一女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发展下线721个,充值资金达1776万余元。近日,金溪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罪判处被告人洪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洪某回到金溪并在当地通过大量宣传、推广等方式发展下线会员,引诱他人成为传销组织会员。2017年12月5日,洪某在金溪县注册成立阿斯拉姆(厦门)实业有限公司金溪分公司,并担任负责人。截至案发,洪某直接及间接发展的下级会员注册账户721个,下线会员充值资金达253.76万美元(人民币1776.32万元)。2019年11月1日,洪某被公安局传唤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元春华 左禄山 王白如 记者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