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进企业 普法促发展

新法制报联合南昌市青云谱区司法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来源:  江西法制网     |    日期:  2021年04月29日     |    制作:  曾若晨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4月27日,由本报与省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第644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携手南昌市青云谱区普法办、青云谱区司法局推出“转作风优环境‘公益律师’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走进南昌市青云谱区石材商会,为企业送政策、解难题。

  江西道善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团”为石材商会企业员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课。针对石材商会企业的特点,张建华律师着重讲解了防范法律风险问题,结合案例为大家普及人力资源、税务、合同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讲座结束后,“公益律师”组建了“石材商会法律服务群”,为企业提供长期的法律服务。

  法治宣传活动现场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明显区别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石材企业用工灵活性大,采用哪种用工方式能降低企业成本?”张建华抛出的问题瞬间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

  张建华介绍,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签订。与此同时,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提供劳务一方无须成为用工单位的成员即可提供劳务。

  “主体的待遇也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获得工资除双方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获得的报酬、支付方式、保险等,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法律未作过多约束。”张建华称,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内容的任意性也不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内容由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由当事人协商,如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等;劳务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强行法规定的情况下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任意性较强。“违反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同。”

  “因此,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存在显著不同的,可以根据用工需求选择采用哪种用工方式。”张建华称。

  以案释法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

  “对企业职工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是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的重中之重。”张建华表示,“某家装企业为图省事,预先给予驻外销售代表或驻外销售分公司相当数量的盖有企业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或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没想到一名员工动起了歪脑筋,在空白授权书上写明企业授权员工代收货款。看到授权书后,收货人把货款交给了员工,而员工卷款逃走,致企业蒙受重大损失。”

  “这其实就是企业的一种授权行为,存在法律风险。授权不规范容易产生无权代理或表见代理行为。”张建华表示,“企业不要预先发出盖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如果必须这样,企业应严格控制,在空白介绍信中明确规定该销售代表可以签订合同的具体项目、金额上限,以及该销售代表有权独立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在他们的职务停止或者调整岗位后,一定要确保将预先给予的空白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及时进行清理,同时务必以最快的速度书面通知和其有业务往来的关系客户。”

  “公司印章是公司人格的象征,一般情况下公司印章集行政章和合同章的效力于一身,交易文本上一旦加盖了公司印章便具有推定为公司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张建华介绍,“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其加盖的印章,如公章、财务专用章等,这些印章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样。”

  张建华表示,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律师为企业代表答疑解惑

  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对方拖欠货款超过3年,还能讨回来吗?……授课结束后,“公益律师”为企业代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借款时有人要求写借条,有人要求写欠条,二者有什么区别吗?”某企业程姓负责人称。

  对此,张建华解释道:“借条和欠条适用的范围是不同的,欠条适用的领域有很多,范围比较广。包括借款关系形成的欠款、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而借条适用的范围相对较窄,只适用特定的借款事实。”

  “欠条与借条的一大区别体现在诉讼时效上。两者还款期限明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起算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对于还款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欠条与借条的诉讼时效有明显区别: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文/图 首席记者方维芳

  咨询实录

  合同期满未续签如何处理

  黄先生:劳动者以劳动合同倒签或补签为由,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应如何处理?合同期满后,超过一个月未续签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江西道善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华:双方将劳动合同的签字日期倒签在法定期限之内,劳动者以劳动合同倒签为由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不予支持。双方补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主张实际用工之日至补签前一日扣除一个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宽限期的二倍工资差额,应予支持。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双方仍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续延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应予支持。

  员工声明放弃社保有效吗

  熊先生:石材企业用工流动性大,有员工声明放弃社保,是否有效呢?

  江西道善律师事务所律师蔡丽莲: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手续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虽然员工表示自愿放弃公司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但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严格依照相关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社会保险的参加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并无选择或协商的余地,不能自行以金钱给付或其他形式取代该法定义务。该声明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企业如何规避用工风险

  蒋先生:企业如何保障员工利益,规避用工风险?

  江西道善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华:一些企业对用工风险重视不够,存在不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一旦员工出现工伤,企业的用工风险将非常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二条指出,工伤是由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的,受伤职工可以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和人身损害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哪些所得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万先生:哪些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江西道善律师事务所律师蔡丽莲: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等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文字整理/首席记者方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