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旧渔网 端起“新饭碗”

南昌市积极推动禁捕退捕政策落地落实 退捕渔民转产就业有保障

来源:  江西法制网     |    日期:  2021年04月21日     |    制作:  曾若晨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鄱阳湖区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展禁捕工作。为全面落实好“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发展理念,南昌市积极谋划实施了一系列禁捕退捕政策,顺利完成了渔民退捕转型。

  法律是前提,政策是依据。南昌市始终将法治贯穿于整个禁捕过程,利用各种载体宣传相关政策,让群众理解禁捕、顺应禁捕、落实禁捕,推动禁捕退捕政策落地落实,退捕渔民转产就业有保障。

  进村入户宣讲禁捕退捕政策

  “非法捕捞是违法行为。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4月2日,南昌市南昌县幽兰司法所联合村居法律顾问,来到涂洲村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宣传活动。工作人员走进渔民家中发放禁捕退捕政策宣传单,村居法律顾问向渔民宣讲禁捕退捕政策。此次宣传活动,使渔民进一步了解了非法捕捞的法律后果,增强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近日,进贤县组织全县沿鄱阳湖地区九个乡镇开展“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文明”主题宣传活动。县沿湖法治宣传队利用赶集日,开展法律咨询、赠送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提供法律服务等活动,并组织法治宣传队深入三里乡曹门村、刘家村及三阳集乡鱼虾交易码头等地,采取进村入户、进湖入船等方式,向村(渔)民大力宣传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南昌市新建区南矶乡地处鄱阳湖腹地。该乡一处具有湖区特色的法治宣传长廊十分引人注目。法治宣传长廊通过法律问答、法治案例、法治漫画、法治典故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刑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禁捕退捕政策,整合法治宣传资料,丰富群众法律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退捕渔民“老手艺”有了新的用武之地

  南昌市高度重视禁捕退捕工作,既注重禁捕长效,又注重禁捕实效,以多种措施服务保障禁捕退捕各项工作。

  对于大部分退捕渔民来说,离开了水面,多年的捕鱼经验便无处可用。但进贤县有独特的生态地理优势,那就是坐拥军山湖,这里养殖了各类鲜鱼、螃蟹和河虾等,需要大量懂技术的人来打理。进贤县依托这一良好的生态资源,帮助退捕渔民在家门口实现就业,让退捕渔民的“老手艺”有了新的用武之地。比如,渔民焦顶荣在当地政府的推荐下,进入江西军山湖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由捕鱼人变为了养鱼人。

  禁捕初始,新建区南矶乡党委、政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法治保障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充实禁捕退捕保障队伍,实行领导班子包村,乡、村两级协同,全乡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格局,利用各种形式开展禁捕普法宣传,扩大农村普法覆盖面,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增强乡村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和防范、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按照“稳得住,能致富”的要求,实施禁捕后,南矶乡推行兜底措施,为退捕渔民就业指明方向、提供路子。各村打造集休闲、就餐、服务于一体的老年人颐养之家,为留守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真正让留守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享。

  斩断非法捕捞利益链守护一湖清水

  为让渔民理解禁捕退捕政策要求,南昌市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实践活动。

  新建区成立了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多次调度处置“三无”船舶等,沿河设立大型户外宣传牌17块,张贴“禁捕退捕”公告等文件3000余份,发动各乡镇、村召开群众工作现场会,宣传具体政策,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同时,清理、销毁滞留湖区的非法网具近万件,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渔具店、餐饮店和集贸市场60家次。加大渔政监督力度,创新监管模式,成立了9支护鱼队,已形成网格式监管模式。

  为防止渔民心存侥幸、非法捕捞,南矶乡政府、司法所会同区公安水警大队、区渔政大队等单位开展联合巡查工作,查看辖区各码头情况,排查捕捞隐患,清理湖边虾笼渔网,抓苗头防反弹,强执法重调处,斩断非法捕捞利益链。同时,结合湖区非法捕捞案例,引导居民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做到尊法守法,杜绝非法捕捞,与不法行为作斗争,守护一湖清水、一方平安。

  文/首席记者方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