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路线图”和“任务书”敲定

去年江西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16687家 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位居全国前列

来源:  江西法制网     |    日期:  2021年04月14日     |    制作:  曾若晨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7298家,处理违法违规医药机构16687家,追回资金7.23亿元……这是省医疗保障局交出的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成绩单”,位居全国第一方阵。

  近年来,省医疗保障局始终把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今年以来,省医保局紧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开展集中宣传月“春雷行动”,努力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监管态势。

  保持打击高压态势

  守护老百姓“救命钱”

  2020年,省医保局始终把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打出医保基金监管组合拳,包括开展春雷行动、秋季攻坚、专项治理、飞行检查,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出台《江西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聘请社会监督员;推进国家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保持了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全力守护老百姓“救命钱”。

  省医保局建立健全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相衔接的全方位监督检查机制,每年定点医药机构检查覆盖率达100%。压实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责任,2020年主动退回医保基金8341万元。联合省卫健委开展专项治理,对732家定点医药机构和47家经办机构开展设区市交叉检查,追回违规资金7556万元,并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开展全省的医保基金审计。推动设立省本级定点零售药店监测点,开展省本级用人单位参保登记行政检查、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督促被检单位补缴保费543万元,追回违规资金1107万元。

  2020年9月至11月,省医保局还组织2批次(“秋季攻坚”和“省级飞检”)15个检查组赴全省各市县开展现场检查,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902家、医保经办机构47家,共追回资金1.26亿元。

  据统计,2020年我省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16687家,其中,移交司法机关2家,解除医保服务89家,暂停医保服务336家,对2018家进行行政处罚,追回资金7.23亿元,基金监管工作成效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省医保局还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兑现举报奖励57例,发放奖励金4.2万元;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和医药医保专家中选聘产生69名社会监督员,强化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

  2025年基本建成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

  2020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深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医保改革“路线图”和“任务书”。

  《方案》明确,到2025年,我省基本建成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健全监管法规、监督检查、智能监控、信用管理、综合监管、欺诈骗保惩处六项监管制度,从落实举报奖励政策、营造社会监督良好氛围、强化行业组织自律三个方面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省医保局还联合省公安厅制定《涉嫌欺诈骗保犯罪案件查处和移送办法》,推动打击欺诈骗保行刑衔接;联合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追回违规医疗保障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违规医保基金退回路径。积极争取省委政法委支持,将“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列入设区市2020年度平安建设考评。

  2020年,省医保局积极抓好监管试点示范,推动我省列入国家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的5个城市顺利通过国家中期评估,宜春高安市、赣州市、南昌市获得优秀等次。

  开展“春雷行动”营造良好监管态势

  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近年来发现和查处的医保违法违规问题来看,医保基金监管形势依然严峻,我省将持之以恒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加强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我省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加快出台《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城市尽快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与此同时,加强日常监管,聚焦全年两次现场检查目标任务,推动设区市依单现场检查全覆盖,组织开展基金监管存量问题“清零行动”和“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欺诈骗保问题专项整治,统筹推进“秋季攻坚”设区市交叉检查和省级飞行检查重大行动,持续强化从严监管的震慑效应。加强协同联动,推动设区市建立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同卫健、市场监管、公安、审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1月15日,国务院发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在医保法治化道路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为了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推动打击欺诈骗保全覆盖、常态化,省医疗保障局紧扣《条例》,开展集中宣传月“春雷行动”。通过“二十个一”,引导公众正确认知和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工作,让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及工作人员、广大参保人员能够懂法、知法、守法、用法,努力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监管态势。

  文/图 首席记者方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