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超龄职工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代表许小英建议适当放宽工伤保险年龄限制

来源:  新法制报     |    日期:  2021年03月24日     |    制作:  喻亮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由于存在因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却仍在继续就业的人员不能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造成这部分群体的工伤待遇得不到有效保障,如何更好保障超龄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和发展劳动力资源?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许小英提交了《关于适当放宽工伤保险年龄限制的建议》,建议根据现实需要,制定出相应的办法,对《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条款进行补充和完善,允许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在继续就业期间参加工伤保险。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以劳动法为基础,制定了在退休之前从事劳动的劳动者享有工伤保险等待遇。条例自出台以来,对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化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许小英发现,在现实中,由于存在因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却仍在继续就业的人员不能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造成这部分群体的工伤待遇得不到有效保障,这是政府应当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根据《劳动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许小英认为,低龄老年人既然在劳动岗位上,就应当享有平等的“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和“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记者万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