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封闭道路 何时开通引争议

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石泉村:争议通道属村集体用地 律师:承诺并不属于法定义务

来源:  新法制报     |    日期:  2021年02月18日     |    制作:  黄婉琼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我村承诺:宾馆(豫泉宾馆)主体施工期约为一年半,主体完工后,我村将及时拆除围墙、开通道路,以便于小区(水岸菁华小区)居民进出。”谁知3年过去了,围墙还没拆除,就连原本的道路也被告知要“缩水”。

  近日,南昌市青山湖区水岸菁华小区业主向新法制报记者反映,2017年,湖坊镇石泉村村民委员会以村里一重点项目施工为名,将通往水岸菁华小区北门的一条道路封闭,然后以工期延误等原因,让“一年半开通”的承诺变成一句空话。

  采访中,小区业主希望政府监督村委会尽快履行承诺,恢复原路。

  南昌市青山湖区水岸菁华小区

  封闭施工道路迟迟未开通

  在南昌市水岸菁华小区,北门是一扇宽约5米的铁大门,白天都会敞开,却少有人出入。

  2021年1月27日,在小区门口,一名门卫大叔正和一名小区业主攀谈着,“这条路都封了3年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开通。”“还不知道会不会恢复成原来的路。”

  小区业主告诉记者,没封路以前,小区北门进出的人特别多,因为直行100米就到北京东路。

  直通北京东路的“通道”2017年2月因施工封闭至今,何时能通行成了水岸菁华小区业主关心的话题。

  “当时封路是写了承诺书的。”水岸菁华小区业主樊先生告诉记者,2017年2月7日,湖坊镇政府、石泉村委会、社区干部、镇政府法律顾问与水岸菁华业委会代表及业主代表共同协商,因豫泉宾馆施工,需要临时封闭这条标准道路约一年半,并作出了书面承诺。

  业主提供的一份2017年2月7日盖有湖坊镇石泉村民委员会公章的《承诺书》显示:“水岸菁华社区:我村的青山湖区重点项目石泉村豫泉宾馆即将施工,为了保障行人及施工安全,宾馆施工期间,暂时封闭省安装公司办公楼西门与豫泉宾馆之间的小路,该小路封闭期间,请以上居民在青山湖大道进出。施工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我村承诺:宾馆(豫泉宾馆)主体施工期约为一年半,主体完工后,我村将及时拆除围墙、开通道路,以便于小区(水岸菁华小区)居民进出,特此承诺。”

  临时开放1米宽的人行通道

  “这实际上并不是一条小路,它宽约5米,路两侧绿化带约3米。”樊先生称,这条道路自2006年楼盘开发以来就存在。

  “3年来,因工期延误等原因未能解封通行。”樊先生说,一直到2020年12月上旬,才在小区业主的强烈要求之下临时开放约一米宽的人行通道。正当小区居民满心期待道路能全部恢复通行时,却等来“以后只留一米宽的人行道给小区居民”的消息。

  至今,该道路还是被完全封闭。有业主对记者说:“虽然通往北门的道路封闭后,曾把一条非机动车道改设为消防通道,但其实改造后连摩托车都上不去。”

  “从小区的现状来看,北门是以往消防车开进小区最通畅的门。如果这条道路封堵或者‘缩水’,一旦发生意外,后果无法想像。”樊先生说。

  水岸菁华小区业主认为,石泉村委会没有履行承诺,遂向湖坊镇人民政府反映了相关情况,希望当地政府监督村委会履行承诺。

  村委会:争议地块属集体用地

  1月27日下午,湖坊镇石泉村一名负责宣传的蔡姓委员告诉新法制报记者,豫泉宾馆项目地块是包括那条争议中的通道,且都属于石泉村委会集体用地,是村属产业。上述负责人还介绍,豫泉宾馆地块以前是石泉村村办企业原村办纸箱厂、村办皮鞋厂等厂房旧址,该地东侧原有一条小路(上述通道)供这些村办企业进场。由于豫泉宾馆地块(含这条通道)石泉村一直未开发利用,故相邻的水岸菁华小区居民入住后可以利用这条通道作为便道通向北京东路。随后,蔡姓委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施工设计图,并表示,如今,石泉村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利用,通过设计及报批手续,在该地块建设一栋大楼(豫泉宾馆),该通道设计为豫泉宾馆的循环车道,并不是水岸菁华小区的消防通道。关于《承诺书》一事,蔡姓委员表示他并不清楚,需要联系村党支部书记。当日,记者并未联系上石泉村党支部书记。

  镇政府:建议业主走法律途径

  1月28日,新法制报记者来到湖坊镇了解情况。关于《承诺书》一事,得到了青山湖区湖坊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邓金水的证实。

  邓金水表示,据他了解,当时石泉村为了搞好邻里关系和豫泉宾馆能够顺利施工建设,同时也为了减轻政府压力,于2017年2月与小区签订了承诺协议,待豫泉宾馆建设工程结束后开通道路,方便小区居民进出。

  不过,对于此种说法,小区业主并不认可。

  “目前,宾馆主体还在等待验收阶段。”邓金水还介绍,去年以来,由于疫情及洪涝灾情等原因,该工地一直未完工。

  “去年,在湖坊镇党委、政府多次协调推动下,石泉村委会于12月初花费2万余元用围挡在小路中间临时设立一条2米左右宽的通道。由于不能通行汽车,故发生小区业主损坏围挡事件,最终导致双方各执一词。”邓金水坦言,湖坊镇党委、政府建议小区居民向法院起诉,由政府提供诉讼费用,待法院判决后,镇政府督促石泉村委会落实法院判决。

  律师说法:“失信”不应成起诉“案由”

  对此,江西宏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副教授高鹏认为,村委会的承诺并不具有法律上的积极意义。高鹏分析,若争议通道是上述村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其有完整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物权属性。

  此外,该村先是允许(默许)该通道作为水岸菁华小区业主北门进出通道,后因建设问题封堵了该通道,无论是允许还是封闭,都是村集体的自主权,即便村集体对上述小区业主有过建筑完工就开放通道的承诺,但该承诺并不属于法定义务,不履行不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江西赣好律师事务所吴松律师认为,起诉是业主的权利,即使该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也不影响业主的诉讼权。所谓对业主诉权的限制(即只能由业主委员会提起),实际上应限于与物业管理、小区公共部分有关的事项。而该通道并非该小区的规划范围,不属于该小区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只要有业主认为上述村委会妨碍了其通行权,就应该具有诉讼权利。

  至于“失信”问题,吴松认为,这只能作为“相邻权”纠纷诉讼中一个证据材料,并不能简单以村委会“失信”作为起诉的“案由”。

  高鹏、吴松律两名师均认为,由于该通道的土地所有权性质明确,并不属于所有权纠纷,不能提起所有权纠纷诉讼,只能按“相邻权纠纷”由法院予以认定该通道是否开放。此外,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只有在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才履行监督权力,而该村委会的承诺不属于其违反法定义务的范畴,乡镇人民政府只能调解,并不能干涉村委会的自治权。

  高鹏表示,村委会与该小区毗邻,虽然该通道的土地属于村委会,但村委会也应当本着和睦相处的原则,在开放通道不影响村民利益的前提下,处理好与小区及业主的关系。

  文/图 记者付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