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学生玩激光笔 左眼被烧伤致失明

事发南昌 省消保委为此形成专项调查报告 省市场监管局建议制定强制性国标

来源:  江西法制网     |    日期:  2020年12月18日     |    编辑:  曾若晨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短短照射几秒钟,南昌一名9岁的小学生被激光笔烧伤致左眼失明。对于孩子父亲来说,这是个天大的打击。在多地寻医的过程中,这名父亲得知,江西乃至全国,儿童拿激光笔当玩具烧伤眼睛的案例时有发生。

  新法制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校园周边商店热卖的激光笔,多数没有中文标识、安全提示,甚至不乏三无产品。

  专家表示,激光笔烧伤眼睛不可逆,对激光笔的销售和使用进行立法或规范管理,并制定激光笔强制性国家标准刻不容缓,以避免类似伤童悲剧再次发生。

  小军(化名)的激光笔

  玩激光笔被灼伤

  小学生左眼失明

  今年9岁的小军(化名)是南昌市某小学一名三年级学生。

  10月8日,小军放学后缠着母亲,嚷嚷着要买一支激光笔。“同学们都买了,拿到学校来玩,我也想买一支。”母亲拗不过,给小军买了一支激光笔。

  “妈妈,刚刚我用激光笔照了眼睛几秒钟,现在左眼看东西中间好像有个点。”10月9日下午,出于好奇,小军拿着激光笔照射自己的眼睛,随即感到左眼不适。

  母亲赶紧让小军蒙上右眼测试一下,小军称眼前一片漆黑。小军的父母慌了,随即将他送往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治疗。

  12月15日,昌大二附院儿童眼科副主任医师邓燕受访时告诉记者,当时,经医生诊断,小军的左眼被激光笔灼伤,引发左眼眼底黄斑区变性,左眼视力仅为0.04(从医学角度来看,视力低于0.05即可定性为失明)。

  “通过治疗有没有可能恢复?”面对小军父亲李行(化名)的询问,邓燕回答说:“这是不可逆的,即便戴上眼镜也不可能。”

  抱着一丝侥幸,10月13日,李行夫妇携小军前往国内知名眼科医院——广东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再就诊。

  然而,当李行将一张写着“希望小军恢复左眼视力”的纸条传递给丁小燕教授(国内知名眼科专家)时,丁教授在纸条上面打了一个“×”。

  这个“×”对于李行来说无疑是一个天大的打击。

  激光伤眼不可逆转 

  近几年此类事件时有发生

  激光笔是如何致人失明的?李行盼望得到答案。

  清华大学学者、江西省科学院光学研究室原主任李剑白向新法制报记者介绍,激光在眼部组织产生的损伤生物效应有光电离效应、光热效应和光化学效应。人的眼睛就像一个透镜,激光的平行光束经过眼睛时,透镜聚焦以后会落到视网膜上,这就相当于收集到的光线能量密度增加了几十倍,当这种能量密度足够强时,直接可以把视网膜烧穿。现实情况下,这种伤害往往是永久性的,不可逆转。

  近几年,激光笔致人眼损伤的事件时有发生。在邓燕医生的记忆里,今年她接诊了2起“儿童拿激光笔当玩具射伤眼睛”的案例,去年至少有4例。

  丁小燕教授告诉李行,其一个月就接到了8起“拿激光笔当玩具烧伤儿童眼睛”的案例。

  记者从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2016年,原国家质检总局曾组织开展了激光笔、儿童激光枪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发布了《保护儿童眼睛产品质量安全认知调查结果》,其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儿童类产品中,激光笔位列第一。

  省消保委调查显示逾三成消费者不知激光笔危害

  李行的遭遇,引起了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高度重视。短短一个月时间,省消保委在全省范围内,从走访摸底、开展问卷调查、请教激光专家等多方面入手,迅速形成了一份《激光笔安全消费专项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一共走访了全省11个设区市381家学校周边商店以及部分商超,其中学校周边商店263个、商超118个。

  调查报告数据有些触目惊心:接受调查的人群中,有34%的人用过激光笔,8%的人给14岁以下未成年人买过激光笔;在受访人群中,完全不了解激光笔危害的超过三成,超过一半的人一般了解激光笔的危害,仅有16%的人对激光笔的危害非常了解。在受访人群中,33%的消费者在使用前不会阅读产品说明书,40%的消费者会大致浏览,仅27%的消费者会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适用范围。

  数据表明,许多消费者对激光笔可能产生的危害没有足够重视,仍有部分消费者将激光笔作为玩具给未成年人玩耍。

  通过问卷调查,省消保委还发现,激光笔的价格在2元至176元不等,销售流通渠道广泛,其中线上电商平台、校园及周边文具店和大型商超是主要销售渠道。

  12月15日上午,新法制报记者来到位于南昌象湖新城东岳大道的诚义学校调查。在学校门口,两侧排列着“菲扬文体”“书百汇文具”等四家商店,均在销售激光笔,但没有一款激光笔有中文标识、安全提示,仅有字体非常小的英文字母。在位于诚义路的芳草学校对面,有一家文具店的女店主称,激光笔售卖火爆已脱销,还有两家文具店正在售卖“三无”激光笔。

  在南昌市红谷滩区、东湖区、西湖区也存在类似情况,形势不容乐观。

  省市场监管局建议制定强制性国标

  “纵观全球不少国家和地区,均依法严格规范激光笔销售,但在我国尚属立法空白。”在查阅相关资料后,北京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程锋表示,澳大利亚政府在法律上明确将超过1毫瓦或以上的激光笔列为武器,并要求持有者必须获得政府发牌;新加坡政府要求持有超过5毫瓦或以上激光笔的人士,需要向政府申领许可证;英国则于2018年7月10日起启用《滥用激光法》,对用激光束照射飞行器、车辆或船只者处以最高5年监禁或“不设限”罚款,或监禁加罚款。

  程锋建议,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抓紧对激光笔的销售和使用进行立法或规范管理。

  李剑白表示,从省消保委《激光笔安全消费专项调查报告》显示的情况来看,有三成以上的消费者不了解激光笔的危害,眼下应着重做好宣传工作,对公众进行这方面的知识普及,从意识上加强防范;同时,加强对激光笔生产厂家的监管,并限制未成年人购买使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三无”激光笔流入市场和公众滥用激光笔的情况发生。

  记者了解到,日前,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起草了一份《关于制定“激光笔”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建议》。其中指出,由于我国没有生产激光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导致全国激光笔生产企业标准不一,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小孩伤眼事故时有发生。为此,建议根据激光笔使用范围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指标,特别是光照强度或功率等对眼睛有影响的重要指标,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要求生产厂商和销售经营者履行危害告知义务,必须在标准中明确,此类产品上须用明显字体标明可能造成何种危害的警示标识。最后,将激光笔列入强制性认证范围,不符合强制性认证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从而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文/图 首席记者付强 实习生陈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