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措施推进化工企业治理整顿

江西出台意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  江西法制网     |    日期:  2020年11月27日     |    编辑:  丁嘉妮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基础保障、强化安全监管能力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制度性措施。

进化工企业检查

  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我省为贯彻落实今年2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全国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江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应急管理部《意见》学习读本及宣讲报告等文件资料,结合我省实际及各单位职责情况制定实施的。

  《实施意见》从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基础保障、强化安全监管能力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制度性措施。我省各地各部门要以《实施意见》为准则,以防控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

  对化工企业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

  《实施意见》突出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细化了化工园区、化工企业治理整顿内容,提出了更严格、具体的要求,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实施意见》提出,要严格治理整顿,强化风险管控。从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安全责任着手,突出管安全就是管控风险的理念,对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开展为期三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到2022年年底前,我省要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全面整改工作。要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核准把关,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条件的产能等。

  《实施意见》突出严格准入与重点环节管控。严格源头管控,强化全链条监管,建立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的协调沟通机制,“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项目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强化化工园区安全防控;加强油气长输管道、危货运输等重点环节管控,加强危险废物的监管等。2022年年底前,省重点化工园区要全面落实封闭化管理。

  对事故企业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严格依法监管,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失信约束力度,推动企业自觉主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鼓励信访举报。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依法严格查处举报案件。突出“黑名单”制度的运用,对事故企业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实施意见》提出,要提升科技水平,强化基础保障。按照全国危化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要求,2022年年底前,综合利用高新技术,对危化品生产、贮存、运输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同时,各地要逐步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2022年年底前,实现对重点化工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实时风险监控预警。此外,要加强重点技术装备研发,加快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技术服务和专家服务,提高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

  对危化品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

  完善体制机制,突出强化监管能力。《实施意见》明确,要利用现有危险化学品联席会议和危险物品专业委员会等平台,深化完善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危化品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对危化品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

  在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体系方面,《实施意见》指出,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实行“局队合一”体制,配齐配强专业监管人员,充实监管执法队伍。严把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队伍素质,完善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执法人员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参加为期不少于2周的复训。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尽最大努力,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王婷 记者徐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