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前调解 以调促和

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来源:  江西法制网     |    日期:  2020年10月21日     |    编辑:  曾若晨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太感谢了,公司已经向我支付了经济补偿金。”这是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众多调解案件中的一例,没有十分精彩故事情节,却用真情送给双方温暖,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近年来,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以调促和”的办案理念,积极开展案前调解工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案前调解架起“连心桥”

  “叮铃铃……”9月24日9时许,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窗口的咨询电话响起。工作人员急忙拿起电话。

  “是我,南昌某科技公司周某,前些天到过你们窗口的。”听得出来,对方既高兴又激动:“昨天,公司向我支付了补偿金,真心感谢你们,帮我解决了大难题!”

  这样的调解案例,在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不在少数。调解,于劳资双方而言,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佳途径之一;于劳动仲裁部门而言,是为劳资双方架起的一道 “连心桥”。

  员工如约领到补偿金

  半个月前,周女士来到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立案窗口:“我要申请仲裁!”窗口工作人员见状,热情地请周女士坐下。

  据悉,周女士于2019年12月入职南昌某科技公司,从事仓库保管员工作。今年8月,公司负责人因经营困难欲关闭在南昌的公司,与周女士协商安排其前往上海分公司工作。因其常年生活在南昌,未同意去上海工作。9月初,公司正式停业,公司管理人员均撤回上海。周女士无处上班,也无法与公司负责人协商解决办法。

  这是一起典型劳动争议案,如果按照正常的仲裁程序立案处理,势必因文书送达困难而增加案件处理的周期,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诉累。

  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启动了案前调解程序 一方面,工作人员当场电话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向其深入分析企业经营与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之间关系,引导企业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工作人员积极与周女士沟通,倡导双方增进理解,多换位思考。通过综合运用法、理、情等手段,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关系解除及经济补偿问题上达成一致。

  文/陈文璇 王骏翔 王淑卿 首席记者方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