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体检为企业发展“把脉”

本报“公益律师”携手南昌市东湖区多部门开展送民法典进企业活动

来源:  江西法制网     |    日期:  2020年10月15日     |    编辑:  曾若晨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提高企业合规管理能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9月30日9点半至11点,由本报与省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第614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携手南昌市东湖区普法办、区总工会、区科协、区工商联、区司法局、区商务局联合推出送“民法典”进企业活动。

  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线上活动特别邀请了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隆彬律师进行授课。在线上宣讲结束后,公益律师还为企业进行现场法治体检,企业发展精准“号脉”。

  律师和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

  线上线下 同上一堂法治课

  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线上活动特别邀请了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隆彬律师进行授课。围绕市场经济的制度、市场主体的权利、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和市场交易的七大基础规则等内容,王隆彬为网友和现场企业代表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课,帮助企业提高合规管理能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民法典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9时30分,直播活动正式开始,王隆彬深入浅出地指出民法典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关系,他认为可靠的制度是具有可预期性、合法性的,而能够降低交易成本的可靠制度,就是营商环境的核心,民法典是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根基。

  王隆彬从市场经济三大制度三大规则入手,结合相关案例告诉广大网友市场主体的民事权利具体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股权其他投资性权利、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以及法定的其他民事权益。“民法典不仅规定了权利有些,还规定了市场主体行使权利的基本规则为自由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权利义务一致、不得滥用民事权利。”王隆彬介绍,民法典还规定市场主体作出的民事行为只有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方才具有法律效力,包括作出民事行为的主体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必须表示真实,同时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

  “作出的民事行为如果想反悔撤销,是否可以?”针对网友的提问,王隆彬介绍,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包括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受欺诈而实施的、受第三人欺诈而实施的、受胁迫实施的以及显失公平等五种情形,如果作出的民事行为属于五种情形之一,可以撤销。

  干货满满 解析企业经营常见问题

  “民法典在现行物权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担保物权制度,明确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等非典型担保合同的担保功能,增加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针对企业经营遇到的担保问题,王隆彬的授课也是“干货满满”。

  王隆彬介绍,民法典以负面清单形式扩大了可抵押财产范围,除了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外均属可抵押财产范围。

  授课中,王隆彬重点讲述了企业经营中最常见的合同问题。王隆彬介绍,民法典合同编共计526个条文,约占到民法典条文总数的41.7%。从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到合同保全、合同变更转让、合同解除终止、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了市场交易的七大基础规则。

  民法典完善了利益第三人合同规则,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辨,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王隆彬还对广大网友关注的诉讼时效问题进行了解释。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同时,《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受性侵未成年人赔偿请求权可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法治体检 为企业发展精准“号脉”

  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为帮助企业解答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在线上宣讲结束后,在东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安排了公益律师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线上授课的同时,,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精心为企业设计了法治体检清单,观看直播授课的企业代表扫码即可参与。根据企业的问题,东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安排专业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张先生是一家民营企业业主,他告诉律师,企业在与国有企业订立、履行合同,进行民商事交易时,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有的员工会引用侵占国有资产这样的话语来对民营企业施加压力,想问民法典实施后,私人财产与公共财产谁更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对于私人财产的保护,最根本的体现是对于各类所有权一视同仁、平等保护,确立了对产权平等保护的基本原则。”王隆彬告诉张先生,此前法律规定更强调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对私人财产并未强调。民法典强调了一切社会主体的平等原则,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社会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等。

  “以前我们处理工作时,合同即看合同法,有担保就看担保法,现在都统一纳入民法典了,看起来1200多条,只是把以前的法条综合在一起,怎么体现优化营商环境呢?”王先生是一家企业的法务,对于民法典他也有自己的疑问。

  王隆彬解释,民法典主要是对市场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规范,对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等进行了整合,又将行之有效的司法解释纳入,围绕财产保护、诚信与平等原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营商环境。民法典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基本法律,从企业开办、经营及退出等环节都有不同程度的强化与创新,从而打造让企业家、创业者安心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也为各地实践中的一些探索举措提供了法律依据,更为国务院及各地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供了根本遵循。

  民法典实施对创业有何影响

  问:政策宽松与否,直接影响我们的钱袋子。民法典实施之后,这样的情况有没有改变?

  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王隆彬律师:民法典的颁布,也对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端——政府的行为有了一定程度的规制。在为数不多的涉及公权力行使的规范中,《民法典》进一步厘清了国家对于市场干预的基本逻辑。按照民法典的精神,政府应当尊重私权,政府对于市场的干预,应当以是否触及公序良俗作为基本的判断标准,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来进行。这也为创业创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中小企业“融资难”可否改善

  问:现在经商最难的就是融资,企业流动资金一旦周转不了,就必须求助融资。民法典实施之后,中小企业“融资难”“信贷难”问题能否改善?

  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王隆彬律师:民法典中关于担保法律制度的修改,直接改善了中小企业融资、信贷难的问题。例如:关于抵押财产可转让的新规定,不但能够最大限度发挥财产的价值,也是国际通行的立法准则,将大大提高交易效率,便利财产的自由流通;民法典不再要求动产抵押必须办理登记,同时,首次确认了动产抵押权无追及效力制度,并且将动产抵押范围扩大,不再局限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的抵押;民法典不但延续了以往应收账款可以质押的规定,还将应收账款质押的范围进一步明确为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为实践中普遍存在的各类收费权担保提供了制度基础。此外,民法典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这对于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建立良好的金融基础设施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民法典完善电子合同订立规则

  问:我们公司因为是做进出口贸易的,沟通方式都是电子邮件。像我们用电子邮件沟通订立的销售、采购合同,民法典实施后,能不能提高我们的交易安全?

  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王隆彬律师:合同的执行取决于合同的效力及其履行是否能够得到法律的有效规范。就合同订立方式而言,民法典完善了电子合同订立规则,增加了预约合同的具体规定,使得合同订立在契约自由的基础上更加符合信息时代商事交易的时代特征,并且降低了合同订立的成本。就合同效力而言,民法典确认了民事商事行为除非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或恶意串通,一般不直接认定为无效,并规定了越权订立或超越营业范围订立的合同若非存在法定事由一般也应认定为有效。此外,完善的违约责任制度最大限度地对合同当事人依法依约履行合同义务进行有效约束,从法律层面维护了市场经济中的契约精神。

  文/图 首席记者方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