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煤烟中毒 严查石灰窑隐患

省应急管理厅通报会昌“8·31”事故

来源:  江西法制网     |    日期:  2020年09月11日     |    编辑:  曾若晨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8月31日,赣州市会昌县发生一起中毒事故。事故发生后,省应急管理厅第一时间要求当地全力救治伤员,并严肃事故调查处理。省应急管理厅对这起事故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地举一反三,切实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企业主体责任“五到位”,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势头。

  视频连线事故企业现场

  8月31日凌晨4时左右,赣州市会昌县西江镇石门村吉利石灰厂2名员工在石灰窑窑顶作业面铲煤作业过程中,吸入煤烟晕倒,另外2名员工在救援过程中也因吸入煤烟先后晕倒。

  针对该起事故,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龙卿吉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要求当地全力救治伤员,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同时,省安委办实行挂牌督办。随后,龙卿吉在省应急管理厅指挥中心紧急召开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时,视频连线了事故企业会昌县西江吉利石灰厂现场,实时调度指导事故处置。

  迅速开展石灰窑隐患排查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我省要求各地务必以更加扎实的作风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切实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各地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务实的作风和有力的措施抓实抓严安全生产工作,要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思想,时刻保持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警惕性。

  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迅速开展石灰窑安全隐患排查。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辖区内存在煅烧工艺石灰生产企业摸底排查。要督促各石灰生产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场所是否规范设置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是否配置防毒面具等应急救援器材、从业人员是否经安全教育培训等。对存在的问题,企业应立即组织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属于石灰土立窑等淘汰落后设备及相关工艺的,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要坚持举一反三,组织开展中毒窒息及易燃易爆场所排查整治。各地要以此次事故为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落实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电气防爆等安全措施,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并开展应急演练,杜绝违章作业和盲目施救。

  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认真组织,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设区市要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行认真审核,指导县市区方案更具针对性,精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监控,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严格安全准入,严格挂图作战,严格落实责任。

  严格安全监管执法,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严、准、狠、实”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执法处罚的警示作用,对存在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隐患排查治理未开展或流于形式、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基本安全设施缺失、隐患整改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的企业,依法坚决予以查处。

  文/吴佩芝 记者徐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