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农民工工资被告上法庭
江西一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获刑两年十个月
来源: 江西法制网 | 日期: 2020年09月09日 | 编辑: 曾若晨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江西一建筑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恶意拖欠126名农民工工资486万余元。近日,南昌高新区法院宣判了该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判处江西某建筑劳务公司罚金十万元;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谢某是江西某建筑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其承揽了高新区新力公园壹号项目部分楼房的泥工、木工、水电工、钢筋工等劳务,并雇佣了十余个农民工班组进场施工,由谢某负责发工资。
施工结束后,谢某将收到的劳务费挪作他用,导致拖欠十个施工班组126名农民工486万余元工资。
2020年1月15日,南昌高新区劳动监察局向被告单位江西某建筑劳务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立即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其后,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多次与谢某沟通,督促其限期改正其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但谢某置若罔闻,分文未付。今年2月,高新区与人力资源部门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经审查,南昌高新公安分局决定立案侦查,被告人谢某于2020年4月1日被抓获归案。南昌高新区法院经审理后,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单位及谢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许志文 陈宇 记者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