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点赞江西法院亮点工作

“三清山巨蟒峰损毁案”等被写进最高法工作报告

来源:  江西法制网     |    日期:  2021年03月24日     |    制作:  喻亮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严肃追究损毁三清山巨蟒峰等破坏生态环境人员法律责任”、“对侵害方志敏、董存瑞、黄继光、木里救火牺牲勇士等英烈权益的行为,严肃追究法律责任”……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其中有六处提到江西法院的亮点工作。

  报告摘要:“江西、湖南等地法院在乡村社区设置自助诉讼服务设施,让群众参与诉讼更加便捷”

  2019年以来,江西法院以智慧法院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诉讼。

  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参与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大力推广“联村共治、法润乡风”的寻乌经验,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等法治宣传活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共治,2019年全省法院新收案件增幅同比下降11.55个百分点,寻乌、永丰、南康三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机制入选新时代“枫桥经验”江西实践优秀成果。

  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坚持诉讼服务做加法、群众诉累做减法,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的转型升级,让群众“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全面建成移动微法院,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积极开展跨域诉讼服务协作,实现诉讼事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报告摘要:“严肃追究损毁三清山巨蟒峰等破坏生态环境人员法律责任”

  2017年4月,被告人张某明、毛某明、张某违反社会管理秩序,采用破坏性攀爬方式攀爬三清山巨蟒峰,在巨蟒峰花岗岩柱体上钻孔打入26个岩钉,对巨蟒峰造成严重损毁,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应依法惩处。

  一审刑事诉讼判决:被告人张某明犯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毛某明犯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免予刑事处罚。

  一审民事诉讼判决:被告张某明、毛某明、张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全国性媒体上刊登公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计人民币600万元,用于公共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赔偿公益诉讼起诉人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支付的专家费15万元。

  张某明不服一审刑事判决,提出上诉;张某明、张某不服一审民事判决,提出上诉。2020年5月1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报告摘要:“对侵害方志敏、董存瑞、黄继光、木里救火牺牲勇士等英烈权益的行为,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2018年4月28日,刘某全在百度贴吧里发表侮辱、诽谤性言论,侵害方志敏烈士名誉。南昌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2019年8月20日,南昌中院召开庭前会议,双方自愿调解达成协议,被告刘某全在媒体上自费刊登公开道歉函,向方志敏烈士及其亲属致歉,恢复方志敏烈士名誉。

  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首例侵犯革命先烈名誉公益诉讼案件。

  2019年3月31日,赵万昆等30名同志在扑救四川凉山州木里县森林火灾中不幸壮烈牺牲。

  2019年4月3日,姜某生通过微信朋友圈发表言论,侮辱四川凉山州木里县森林火灾中不幸牺牲的烈士,被众多网络媒体和网民转发、评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上饶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上饶中院经审理认为,姜某生的不当言论既侵害了牺牲烈士的名誉权,又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遂于2019年9月16日判决姜某生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姜某生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报告摘要:“延安、寻乌、两当等地人民法庭坚持群众说事、民事直说、法官说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乡村振兴”

  近年来,寻乌县法院通过情感联结、工作联系和治理联动,不断深化“联村共治、法润乡风”的基层司法参与社会治理做法。

  加强与社区、乡镇、村组的联系,建立“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开展人民法庭“全面双达标”活动,在人民法庭设立多元解纷调解室、人民陪审员工作室等,推广运用多元化解e平台,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优势,推动无诉、少诉。目前,该做法已在全省法院推广。

  报告摘要:“河北、江西、河南、陕西等地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支持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

  2019年9月10日,江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赣法委发〔2019〕1号),为我省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明确了思路,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意义十分重大。

  江西从六个方面扎实推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执行难工作:一是建立执行难源头治理长效机制,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二是完善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工作合力,齐抓共治执行难;三是健全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自动比对、自动监督、自动拦截、自动惩戒;四是推进执行难问题的基层治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组织和基层群众协助执行、参与执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五是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惩处拒执犯罪行为,有效树立法治权威;六是推进执行协同社会化,推进执行管理精细化,推进执行程序规范化,推进执行手段多元化,推进执行流程集约化,保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

  文/高苑轩 记者徐明 程爱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