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监督防止国家财产遭受损失

来源:  江西法制网     |    日期:  2020年05月26日     |    编辑:  曾若晨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近日,一场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座谈会在抚州市检察院召开。会上,该院向抚州市人社局宣告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市人社局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违规发放养老金行为。这是抚州市检察院首次采用“公开宣告”形式现场送达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座谈会现场

  抚州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市参保退休人员赵某曾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在其服刑期间,抚州市人社局仍向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并为其调整待遇,违反了相关规定,致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国家利益受到侵害。

  该院认为,抚州市人社局作为社会保险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对市本级基本养老金管理职责,遂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市人社局依法追回已违规发放和调整的养老金。

  在宣告送达现场,抚州市检察院向抚州市人社局代表现场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并进行了释法说理。抚州市人社局代表接收检察建议并签收了送达回证,双方就如何落实检察建议进行了沟通。

  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变“闭门监督”为“开放监督”,变“单一监督”为“合力监督”,有效地提升了检察建议的公信力和监督刚性,凝聚了公益诉讼合力。

  截至目前,该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向服刑人员违规发放基本养老金类公益诉讼监督案件线索12件,立案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涉案45人。

  何茶花 记者刘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