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严惩黑恶势力 平均结案率超90%

来源:江西法院网       签发日期:2020年01月14日 13:32
编辑:曾若晨       新闻热线:0791-86847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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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7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江西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和2020年工作目标,人民日报、新华社、法制日报、江西日报、江西卫视等近20家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2019年,江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依法、准确、有力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年来,江西法院受理一审、二审涉黑涉恶案件分别为1262件和523件,审结1164件和488件,审结率分别为92.23%和93.31%;受理一、二审涉“保护伞”案件120件,审结106件,审结率为88.33%。一审审结的涉黑涉恶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上重刑2036人,重刑率达29.18%,其中涉黑案件重刑率达48.44%。

  江西高院早在专项斗争之初,就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套路贷”刑事案件基本证据指引等四个规范性文件。今年以来,为优质高效审理好涉黑涉恶案件,江西高院制发了《关于纵深推进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方案》,以提升政治统领力、领导组织力、队伍战斗力、保障支撑力为抓手,构建真抓严管、善抓实干的多层次责任落实体系,并以各级法院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扫黑办作为工作主体,协调法院精干力量组建综合事务团队、专业审判团队,构建“一队主攻、多队参战”工作格局,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重大涉黑恶案件审理中,江西高院严格落实“三项规程”,即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普通程序法庭调查三项规程,要求重大涉黑恶案件召开庭前会议,制作详实的庭审保障预案、庭审提纲,保证庭审调查有序高效进行。

  江西高院还制发了《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巡查暨案件评查工作方案》,按照“一统三分”即统一组织、分级开展、分批实施、分类安排的原则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标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梳理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要求。制发《关于提高审理涉黑涉恶案件质效的方法要点》,积极推行 “四分四统”审判法,得到了最高法院、中央督导组充分肯定。江西法院受理一、二审涉黑涉恶案件数同比增长了8.11倍,审结数增长了16.39倍,实现结案数跑赢收案数。

  江西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禁止令等多种手段,摧毁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再犯的经济基础,江西法院一、二审判处财产刑共计13.53亿元(不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共立案执行468件,涉及财产2.8亿元,执行完毕228件,执行到位1.08亿元。以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为突破口,凡案必查、一案一剖析,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腐败问题及其“关系网”“保护伞”,江西三级法院共受理线索1371件,流转处置1371件,已核查651件。

  江西法院通过审理涉黑涉恶以及“保护伞”案件,发现社会综合管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和行业监管中出现的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2019年,江西法院就涉黑涉恶案件发出司法建议631份,收到建议反馈448份。此外,依托江西高院建成的基层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对接数字化法院办案系统,建成了涉黑涉恶案件信息管理可视化平台,提高了涉黑涉恶案件监管的及时性和数据处理的有效性。

  2020年,江西法院将紧紧围绕中央、省委、最高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以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为目标,深化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机制建设;以推进司法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目标,延伸司法保障服务职能。既在案件保质提速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不断夺取扫黑除恶“江西战场”新胜利,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发布会上,还通报了8起涉黑涉恶案件典型案例,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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