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便便引冲突 双方厮打受伤

法院:双方行为均造成对方受伤,互负赔偿责任

来源:法制时报       签发日期:2020年01月09日 15:48
编辑:曾若晨       新闻热线:0791-86847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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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一日,杨女士的宠物狗在王先生的摊位前排泄,杨女士向他要纸,他没给。杨女士从他人处要到纸后,将宠物狗的排泄物扔到王先生的垃圾桶里,王先生随手将排泄物倒入附近的垃圾桶。王先生说,自己的这一举动惹得杨女士不满,两人发生争吵。

  第二天,双方再次发生争执,杨女士母女俩和王先生厮打在一起,双方均受了伤。王先生伤势更为严重,随后住院治疗13天。出院诊断为“脑震荡、左颞 部软组织损伤、左肩袖损伤、左肩肱骨头骨折、左关节盂唇骨折、高血压”。经鉴定,王先生伤情不构成伤残。

  王先生认为,杨女士无故辱骂自己,还和女儿共同对自己进行殴打,造成自己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并遭受经济损失。王先生将杨女士母女俩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3万余元。

  杨女士提出反诉,称厮打过程中自己也受了伤,要求王先生赔偿307.46元医疗费。

  说法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本案中王先生与杨女士母女俩互殴的事实在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时已查明,法院亦予确认。双方的行为均造成对方身体损害以致经济损失,应互负赔偿责任。杨女士母女俩属于共同侵权,应共同对王先生负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一审判决,杨女士母女俩共同支付王先生营养费、误工费、鉴定费等合计2.1万余元;王先生支付杨女士医疗费307.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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