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携手南昌高新区普法办开展“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

来源:江西法制网       签发日期:2020年01月08日 15:09
编辑:曾若晨       新闻热线:0791-86847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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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日下午,由新法制报社联合省律师协会主办的第580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开展公益普法,携手南昌高新区普法办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走进南昌高新区中兴和园社区。

  作为2020年“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普法第一站,此次活动特别邀请了江西道善律师事务所的3位“公益律师”,针对居民需求定制“普法套餐”,为居民们讲解婚姻家事、财产继承、民间借贷等法律知识,并教授大家识别新型理财“陷阱”、预防金融诈骗等技巧。普法讲座结束后,3位“公益律师”还现场为居民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咨询服务。

  普法讲座现场

  “公益律师”进社区教授防骗技巧

  1月3日下午,本报“公益律师”携手南昌高新区普法办、中兴和园社区党支部、中兴和园商业街党支部、江西道善律师事务所走进中兴和园社区,开展公益普法活动。

  “近期,打着‘以房养老’幌子骗取老年人房产的诈骗案件频频曝光,为了防止大家‘中招’,我今天普法的重点是教大家如何远离各种陷阱。”江西道善律师事务所黎建新律师表示。黎建新为大家梳理了近几年常见的诈骗类型,比如集资诈骗、“熟人”诈骗、以房养老诈骗、祛病消灾诈骗、养生保健诈骗、“黄昏恋”诈骗、电话红头文件诈骗、假钱换真钱诈骗、免费赠送诈骗、高薪诈骗、发表作品诈骗等。

  黎建新通过案例分析总结了近几年诈骗猖獗的原因,其中包括:年纪越大越倾向于相信别人;物质、健康需求增大等。黎建新建议大家保持良好健康的心理状态,远离可疑人员,不参加非组织活动,不随便接不熟悉的电话。

  哪些属于彩礼?彩礼范围如何界定?

  “彩礼是按照习俗以订立婚约为基础,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的一种财物赠与。哪些财物属于彩礼的范围呢?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除金钱外,实物也可纳入彩礼的范围。金钱与实物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性质相同,均可以成为彩礼。”江西道善律师事务所张志环律师表示。

  张志环介绍,关于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确定:一是对彩礼的性质进行区分,彩礼具有较强的风俗习惯内涵,判断是否属于彩礼范围应结合当地风俗习惯,对于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婚等与按农村习俗给付彩礼要区别对待。对借订立婚约索要财物、买卖婚姻或以订婚为主,在骗取钱财后立即提出解除婚约的,该部分彩礼应当全部返还给当事人;二是对财物属性进行鉴别,对财物进行易耗和耐损鉴别,如金银首饰、交通工具、家电等耐损的消费品,一般在考虑合理损耗后可以列为返还的财产范围;而对于衣服、化妆品、烟、酒、食物等易耗的消费品,其已经消耗的可以不列为返还的财产范围;三是对财物的数额进行判断。对于在婚约中约定的大笔财物,若有证据证明已经完成交付的,应当考虑予以返还。而对于男、女双方带有赠与性质的见面礼、平时交往互赠的礼物数额较小的,可以不考虑在返还的财产范围内;四是对给付后彩礼的用途进行查明。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用于购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

  此外,张志环还为大家普及了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况及风险防范,并建议根据家庭经济状况酌情考虑见面礼分量。

  父母给子女购房如何付款更妥当

  江西道善律师事务所王芳洁律师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为大家讲解买房的注意事项。“张某与谢某是男女朋友,两人商量结婚时,谢某的父母建议由男方张某购买一套婚房。但张某刚参加工作不久,并没有什么存款。于是张某父母想为儿子购房。此时,张某父母的朋友提醒他们,不要用现金支付房款,最好通过银行转账付款。对此,张某父母有些疑惑:为子女购房,如何付款还有讲究吗?”王芳洁举例道。

  “本案中,张某父母用自己的积蓄为儿子购买婚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张某名下。如购房时间发生在婚前,则房屋属于张某婚前个人财产,从这个角度而言,张某父母用现金还是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购房款,都不影响房屋的产权归属。”王芳洁说,如果购房时间发生在婚后,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规定,如何证明张某父母出资购房的事实就变得至关重要了。因此,父母为子女购房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较为稳妥,同时需保存好所有支付凭证。

  此外,王芳洁还向大家普及了《继承法》相关知识,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文/图 首席记者淦丹丹)

  咨询实录

  哪些情形可要求返还彩礼?

  问:哪些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江西道善律师事务所张志环律师:如果赠与的财物属于彩礼,出现法定情形时可以要求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赠与财物能否要求返还?

  问:赠与出去的财物能否要求返还?

  江西道善律师事务所张志环律师:已经赠与出去的财物,原则上不能要回来。《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据此,已经交付的赠与财物,如果没有法定可撤销情形的,赠与人不能单方撤销赠与。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算谁的?

  问: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应该算谁的?

  江西道善律师事务所王芳洁律师:根据《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父母婚后为子女出资买房的规定,是指父母支付全款给子女购买房屋且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的名下,此时房屋所有权为出资人的子女。所以父母给子女出资买房要想使房屋所有权归子女所有一定要符合下面两个条件:一、父母全额出资;二、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父母为子女购房应注意什么?

  问:父母为子女购房应该注意什么?

  江西道善律师事务所王芳洁律师:父母为子女购房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明确是赠与还是借贷。有明确的证据证明父母是以借贷作为出资本意时,应当按照借贷关系确认双方的法律关系。若没有,一般认定为是父母赠与子女。如果父母打算借款给子女的,则双方签订借款协议,明确父母出资的性质为借款且专门用于子女购房的用途;2.明确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除非父母有明确意思表示赠与一方,否则婚后为子女购房出资应视为对双方的赠与。父母赠与一方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出资时作出的,并且是明确的。如果父母决定赠与一方子女的,可签订赠与协议,约定父母出资款项是赠与自己儿子或女儿一方的财产(与其配偶无关),并附相应的赠与条件;3.明确是出全资还是部分。父母出全资可明确表示房产仅赠与给子女一方,若父母部分出资,而子女婚后与配偶双方共同还贷款的,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可对其的部分出资决定赠与给何方。

  (文字整理/首席记者淦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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