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迁建 新址七年未决

南昌县八一乡政府:何时解决用地问题暂无时间表

来源:  江西法制网     |    日期:  2019年10月23日     |    制作:  曾若晨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我的加油站证照齐全、手续合法,只因存在安全隐患被要求异地迁建。但是,我奔走了7年始终难落地。”9月19日,南昌县八一乡的熊国钦称,异地迁建征求了南昌县多个部门意见,均同意重新选址建设,然而,八一乡政府以“八一乡控制性详规尚未编制,需要报批”为由而搁置。

  今年3月4日,南昌县八一乡总体规划(2017~2035)批前公示图对外公布,其中有13.368亩加油加气站规划用地。但是,这块地却划归给了南外环高速作为服务区配套设施用地(将建设加油站)。搁置7年的异地迁建问题能否落地?新法制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反映:加油站重新选址七年未解决

  “等待了七年,也奔走了七年,异地迁建的事情至今没解决。”手拿一份份材料,南昌县莲武加油站负责人熊国钦告诉记者。据熊国钦介绍,2001年,为方便过路车辆加油,经有关部门批准,他投资100万元在老莲武路(莲塘镇到武阳镇)八一乡南江村范围设立了加油站。在获得《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等合法手续后,该加油站开始正常经营。

  2012年,有关部门对安全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实地勘查加油站时认为,该路段已经改道,站点与陆续建起的民房距离太近,存在安全隐患,认为不具备建站条件,要求该加油站停止营业,着手异地迁建(重新选址)事宜,以排除安全隐患。

  据南昌县商务局市场秩序科万一了回忆,早在2012年,由该局牵头重新选址事宜,并陆续向当时市场监管职能单位发送了《关于征求南昌县莲武加油站重新选址建站意见的函》,各职能单位均已回函。

  在《关于要求对南昌县莲武加油站重新选址的意见》文件中(南商字[2014]33号),记者注意到,该局提出了在老莲武路以南、新莲武路以西交叉路口的迁建意见,但八一乡政府以“八一乡控制性详规尚未编制,需要报批”、县城建局提出“该地块已用于八一乡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项目”为由而搁置。

  八一乡政府:异地迁建“暂无时间表”

  今年3月4日,南昌县八一乡总体规划(2017~2035)批前公示图对外公布,其中有13.368亩加油加气站规划用地。据此,熊国钦向八一乡人民政府提出解决搁置7年的异地迁建用地问题,但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在熊国钦的指引下,记者依据图纸上的坐标来到位于莲武路超市专业市场对面的该块三角形加油站用地,发现这里是一块荒地,上面种植了些许树木。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份,南昌县委主要领导针对此事作出指示,要求“八一乡政府协调推进”。

  接下来,这块地会不会拟作为解决该加油站异地迁建问题?对此,八一乡党委书记张帆回应称,县委主要领导确实作出过指示,但问题能不能解决这个还不好说。

  “尽管该地块是加油站用地,但是要经过‘招、拍、挂’,谁中标那就是谁的。”至于何时启动“招、拍、挂”程序,异地迁建问题何时解决,张帆称,目前暂无时间表。

  张帆表示,此事涉及多个部门,并非乡政府一己之力可以解决,建议记者到其他部门了解情况。

  接受本报采访时,万一了则对记者说,作为主管部门,该局已经征求了所有相关部门意见,“该做的事情都做了”。不仅如此,在南昌市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点、船)十三五规划布点中,该局还为该站预留了一个站点,只待乡政府解决用地问题。

  律师:建议“快作为”提升营商环境

  据万一了透露,今年,尽管南昌县八一乡总体规划(2017~2035)批前公示图对外公布了,但这块加油加气站规划用地已被八一乡政府划归给了南外环高速作为服务区配套设施用地(将建设加油站),由南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运营。也就是说,莲武加油站异地迁建问题面临“无地可迁”的境遇。

  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余律师认为,江西正在着力推进“五型政府”建设,整治“怕慢假庸散”顽疾,明确提出要建设“担当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坚持把服务作为政府的天职,倡导“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的精神,建议南昌县政府部门应该快作为,“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紧贴企业需求,以营造重商、亲商、安商的营商环境。

  在获悉加油站重新选址7年未解决后,南昌县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向县五型办、八一乡政府及南昌县商务局反映情况,看能否协调解决这一问题。

  记者了解到,今年8 月27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第十七条要求,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加强成品油流通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乡镇以下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可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扩大成品油市场消费。(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应急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这一利好消息,会不会助推问题得到解决?对于此事的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文/图  首席记者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