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疑难案件,为公安机关“出谋划策”

南昌市青云谱区检察院强化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提升办案质效

来源:  江西法制网     |    日期:  2021年03月24日     |    制作:  喻亮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加强法律监督……近年来,南昌市青云谱区检察院积极探索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方法,引导侦查机关完善证据链条和证据体系,将监督关口前置“把脉”侦查活动,密切侦查机关联系“问诊”证据难题,有力地提升了重大疑难案件的办案质效。

  9月17日,“壮丽七十年追梦检察人”采访团走进南昌市青云谱区检察院感受该院品牌特色工作——“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

   严把案件程序关和证据关

  据了解,该院与公安机关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重大疑难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等工作文件,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刑检一、二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案骨干检察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定了12名员额检察官各配备1名检察官分别挂点联系侦查机关一个部门(科、所、队),明确对故意杀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抢劫、强奸等严重刑事案件,敏感案件,危害食药安全等案件,新类型、新手段犯罪案件,上级部门批办、交办、督办的案件,检察机关监督立案的案件,以及双方认为有必要的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类型的案件进行引导侦查。采取提前介入、协调会商等方式引导侦查,严把案件程序关和证据关,抓住退回补充侦查这一重要环节,明晰补侦方向、目的和要求,使侦查方向更明确,案件定性更准确。

  通过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保障提前介入机制的运行,该院建立完善捕诉一体化、联席会议通报、引导取证反馈、补侦情况报告和疑难请示等制度,作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规范性规定,把握对侦查活动引导的适度性,严格区分公安机关主导和检察机关引导之间的界限,做到“引导不领导,引导不主导,引导不越位,监督要到位”,避免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提前介入侦查,通过提前沟通、引导,将争议问题解决在侦查环节,不仅避免了案件反复退查,降低了退查率,也使案件质量得到了提高。”该院刑检部门的员额检察官在谈到该院实行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案件化”办理模式时说道。他举了一个例子:杜某故意杀人案系1999年2月的陈案,只有口供与DNA鉴定能将嫌疑人与年轻死者联系起来,但缺乏将其与年长死者相联系的证据。检察机关在介入过程中,根据其“用塑料袋将两具尸体的头部扎起来”的供述,建议公安机关对塑料袋中的DNA进行鉴定,寻找年长死者的血痕,最终公安机关成功找到,将犯罪嫌疑人与年长死者联系了起来,后顺利批捕。

  2017年以来,该院与公安机关召开案件协调会26次,协调案件27件,提前介入侦查8件,确保所起诉案件无无罪判决、无撤回起诉案件。

  积极发挥诉前主导作用

  该院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方法,加强对侦查程序的法律监督,注重挖掘“案中案”,对侦查、起诉遇到的问题通过双方联席会进行研讨协商,对案件的定性提出指导意见,强化引导侦查阶段的人权保障。如办理刘某某挪用公款一案,承办人以起诉和庭审案件证据标准引导取证,将工作重点集中在案件定性、取证方向等环节,引导侦查人员制作询问提纲,有效弥补了侦查人员由于亲历案件可能存在的证据转化不足等问题。

  联合公安机关做好案件侦查期间质量风险把控、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等工作,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了解具体办案流程和标准要求,突出对案件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指导办案民警收集固定证据。譬如针对袁某某寻衅滋事一案,承办人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并制作证据列表,有效固定了证据,提高了办案效率。

   一案一分析一案一研讨

  在强化提前介入工作加强侦诉协作的同时,进一步重视侦诉之间的监督制约,确保案件办理质量过硬。对于每起提前介入的案件,承办人在开庭后都要一起做一次“回头看”,一案一分析,一案一研讨,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对于存在的问题,要求案件审结后,承办人以书面形式就证据和事实的认定、程序等方面问题进行总结,召开联席会议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面对面地交流工作体会和经验,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

      万莉芬  记者刘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