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温暖受伤的心

进贤县检察院构建立体司法救助助刑事受害人走出困境

来源:  江西法制网     |    日期:  2021年03月24日     |    制作:  喻亮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刑事受害人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9月17日,“壮丽七十年、追梦检察人”采访团来到进贤检察院,采访进贤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践行司法为民,让受伤的心在检察温情中痊愈。

  一场离婚纠纷酿出惨剧

  温圳镇,位于进贤西部。大约一个钟头的车程,采访团来到温圳新村,记者跟随进贤检察院干警走进刑事受害人祝大姐的家中。“我和孩子现在身体情况好多了,能走出来了,真的是要感谢检察机关。”祝大姐和记者说起了那个对她而言像噩梦般的事件。原来,2017年3月祝大姐的女儿小熊和被告人杨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二人争吵离婚,但因退还彩礼等事发生矛盾,杨某遂对小熊及祝大姐一家人怀恨在心,最后产生杀熊家弟弟小志的念头。

  去年2月15日晚22时许,被告人杨某携带一把斧头来到小熊家中,恰遇被害人祝大姐。祝大姐当场问杨某为何深夜到来,杨某未予理睬,径直走进小志的房间,用斧头砍击其头部一刀。祝大姐急忙阻止杨某继续行凶,杨某便用斧头砍击祝大姐头和肩部。行凶后,杨某逃离,到进贤县公安局温圳派出所投案。祝大姐和小志因案致重伤二级。案发后虽然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分别判被告人赔祝大姐71042.95元、小志215621元,但赔偿款无法到位,高额治疗费使其本就并不富裕的家庭负债累累,唯一的儿子智力也因此受到重创,家庭极度困难。在获得祝大姐的司法救助案件的线索后,进贤检察院立刻启动救助程序,申请到10万元救助款,并于2018年12月25日发放到位。

  如今祝大姐身体逐渐恢复,检察院则时常指派干警为刑事受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祝大姐以及其子走出阴影,重拾生活的信心。近年来,进贤县检察院本着践行人文司法、做到“应救尽救”的原则,认真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坚持公平救助、及时救助、辅助性救助的同时,严把司法救助审核关,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而面临生活急迫和突出困难的或者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群众给予救助帮扶,有效发挥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功能,充分体现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自2015年以来,该院共计救助刑事被害人24人,申请发放救助金74.9万元,真正让困难群众在司法救助中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温暖。

  构建多元立体救助模式

  对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该院一方面明确救助重点,确定将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者以及贫困户确定为救助重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扶贫的职能作用,为他们提供有效司法救助。如,2016年该院了解到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吴某因案致残,未获任何赔偿,无法独立生活,相当困难,及时启动申报司法救助程序,成功为吴某争取到3.2万元救助金,吴某因此而装上了义肢,极大地方便了其生活和出行。

  在办理这些司法救助个案的同时,该院还坚持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详细了解被救助家庭的生活情况和思想状态,并针对部分受到心理伤害的案件被害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积极开展个性化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工作,确保被害人早日走出心理及生活困境。

  同时,该院主动与救助对象所在地民政、妇联、教育等单位对接,建议将符合条件的司法救助对象纳入国家政策扶持或社会救助对象范围,构建司法救助、心理救助、社会救助多元立体救助模式,努力形成辐射广、综合性的司法救助工作格局。如不满14岁的何某某被其养父性侵害,该院在司法救助的同时,根据这一情况协同县妇联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并为其联系了一所学校,解决其上学问题。在张氏双胞胎姐妹司法救助案,该院不仅为其争取了20万元司法救助金,以维持她们正常的学习、生活,并且联系学校、妇联等对其进行心理救助和社会救助,帮助她们顺利成长、步入社会。

  主动挖掘线索建立内部联动

  为了更多困难当事人获得了司法救济,该院积极宣传司法救助相关政策,采取上街设点、进村入户等方式,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提升人民群众对国家司法救助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知晓率,从中发现并挖掘救助线索。

  同时,该院不断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建立内部联动协作机制,综合业务管理部坚持将救助关口前移,及时提醒相关业务部门对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在审查案件时把握救助信息,告知被害人及其亲属积极办理申请手续,并主动、及时与负责司法救助的综合业务管理部联系,实现内部联动。2018年,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陶某某被撞伤瘫痪至今。被告人晁某在逃逸一年多后才投案,虽被判处了刑罚,但无力支付人身损害赔偿款,被害人未得到任何赔偿。刑事案件的承办检察官在掌握这一信息后,及时与综合业务管理部联系,随后两部门干警共同深入到被害人家中了解核实家庭生活、经济状况,帮助其办理相关救助申请材料,及时向进贤县委政法委提交申请救助报告,最后陶某某获发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通过内部联动协作机制,该院去年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9人,发放救助金17.5万元。

  该院坚持开展阳光救助,2018年对2件3人司法救助案探索开展了公开答复,邀请相关乡镇、村委会、当事人、第三方人员代表参加,实行救助过程、救助程序、救助结果全公开,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闽莉  记者陈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