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3·15十大忠告

来源:      |    日期:  2021年03月24日     |    制作:  喻亮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二手房交易猫腻多 消费者购买需留心

  近年来,二手房市场交易火爆,但随之而来的投诉也日渐增多,少数中介机构还存在着提供虚假信息、霸王条款等违规操作的行为。为了使广大消费者在二手房交易时顺利交易,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提醒消费者,购买二手房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要认真了解房屋中介公司的情况。如有无营业执照、资质许可等,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公司是否有不良记录等具体情况。

  二、选购房屋时要慎重对待,考虑周全后再购买。要通过多渠道了解所售房屋的真实情况,特别是房屋是否存在缺陷、有无涉及产权等方面的纠纷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三、通过房屋中介购买二手房时,要签订正式的委托合同。签订合同之前,要认真查看合同条款,对于不平等、不理解以及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要勇于说“不”。

  四、消费者如准备贷款买房,应先行了解办理贷款所需的条件和流程,不可图省事,将贷款事宜全权委托给中介,避免存在“花了冤枉钱还办不好事”的现象。

  五、买卖二手房时,必须查验房产证。一方面上房产局官方网站或前往房产局查询辨别房产证的真伪,另一方面还需核对房产证上的署名是否与售房者一致。

  六、在签订合同前,确保原房东已结清所有费用,比如水电燃气费、物业费等。若实在无法结清,则在尾款扣除。

  科学选配安全座椅 六大事项务需注意

  随着我国加大对儿童安全座椅的立法和普及,安全座椅渐渐被大家熟知和认可。但是面对市面上琳琅满目、种类繁多的安全座椅,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从以下几点注意:

  

  • 根据儿童年龄和体重选购安全座椅

  刚出生的婴儿或体重13公斤以下的儿童,应该采用提篮式安全座椅;3到6岁或身高120公分以下的儿童,要选择向前式小型儿童座椅;8到12岁或身高120公分至150公分的儿童,则要使用安全增高座垫;身高150公分以上的儿童,可以直接使用成人座椅。

  二、通过认证标志来选购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3C”认证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在经过该认证的产品上,所看到的标志就是“CCC”,表示该产品已经通过安全性认证。儿童安全座椅的“3C”测试包括静态试验、动态试验、燃烧试验、毒性试验。

  三、根据材质选购安全座椅

  合格的安全座椅应当用原生的工程塑料,原生工程塑料的成本相对较高,不过其韧性较好,一旦发生意外,可以承受巨大的冲击力。

  四、购买前尽量进行试坐体验

  在购买安全座椅前,要根据自己汽车安装接口方式,选择适合的安全座椅。除了听销售员的介绍外,要仔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最好让孩子试坐。

  五、按照出行方式的不同选择安全座椅

  经常走高速公路的消费者可考虑给汽车配备更适合高速路行驶的安全座椅,这类安全座椅除了配备有保护骨架、安全带等模块之外,一般还会配备独立的吸能装置,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将提高对儿童的保护程度。

  六、谨慎使用二手座椅

  安全无小事,只有确保座椅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情况下才能使用。由于二手座椅可能经历过碰撞和长时间的使用,容易产生部件磨损、细菌滋生等问题,对孩子的安全健康存在安全隐患。

  培训机构乱象多选择需做“五核查”

  近些年,越来越多的商家盯上了教育培训这块“大蛋糕”,名目繁多的培训班广告让家长们眼花缭乱。然而,一些培训机构利用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愿望,不把精力放在提高教学质量上,而是瞄准家长的“钱袋子”,想方设法敛财。为此,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特别提示消费者,选择培训机构要理性。

  

  • 注意核查培训主体资格和办学资质

  根据有关规定,非盈利性培训机构须取得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机构证”才能开展经营;而盈利性的培训机构则需到当地工商(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同时,需按照不同的行业获得教育、体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应查看相应证照,尤其要看清许可证上明示的办学地点、办学范围等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 注意核查培训机构师资资质和规模

  培训机构教学老师(包括外教)均应具备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格证书等,建议家长和孩子实地查看教室、教学设备、师资规模配备情况,对宣传“外教”“一对一”培训的商家,重点核实教师资质并实际体验老师教学水平后,再办理正式入学手续。

  三、注意核查合同条款

  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切莫轻信机构的口头承诺,一定要将其培训项目、教学时间、报名费、资料费、师资情况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仔细阅读,特别是有关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条款,应格外留意。如果发现有霸王条款,一定要据理力争,要求对方修改,并签订书面合同。对合同内容仔细研读,特别是有关消费者权益方面及退费条款,应格外留意。同时,签合同时要有风险意识,不要仅凭商家赠送或降低课时费的利诱就一次缴纳大额学费或巨额培训费、签订超过一年以上的长期合同,进而落入商家的陷阱。

  四、注意核查培训机构广告内容

  部分教育培训类机构为了吸引眼球,肆意夸大培训效果和师资力量,“名校名师”“高通过率”“不过包退”等宣传标语铺天盖地,极易误导消费者。家长要注意核对广告内容,注意收集和保存培训机构派发的招生简章、宣传单等,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作为维权的证据。

  五、注意核查并留存消费凭证

  家长和学生在交费时应该注意索要消费凭证,并注意查看收费单据是否是有效凭证,凭证上收费单位与实际办学单位是否相符,防止遭遇“黑”补习班,令日后难以举证维权。出现纠纷后,及时向消费者组织、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网络购物方便多 放心消费四谨慎

  网上购物这种新颖的购物方式,渐渐成为消费者的“新宠”,得到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但由于买卖双方信息存在不对称性,消费者容易落入购物陷阱,导致利益受损。为此,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要做到四个注意:

  一、注意选择网站

  如今网络上购物的电商平台繁多,消费者在网购时要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专业性强、信誉度高、交易量较大和售后有保障的电商平台。不要轻信网络引擎的搜索结果,也不能轻信和点击来源不明的网址链接,更不要在没有任何资质认证的网站下单。消费者需注意,符合规定的网络交易平台会在其首页醒目位置公开网络标识,主页下方一般会有ICP认证标志、“红盾”标志,并在购物前多关注网店的信誉级别和其他消费者的交易评价。另外,对于电商平台上网店的选择,要多看看买家评价,不要一味关注网店的销售量、好评等信息,应同时注意中评、差评等评价,才可识别出商家刷单、刷好评造假等违法行为。

  二、注意选择商品或服务

  在购买商品时,要进行详细了解、比较,不要被低价迷惑而盲目下单。要注意货比三家,除比较价格外,还可以通过查看商家信誉、商品描述、商品评价等综合信息。在购买前对商品或服务要进行详细了解、比较,注意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以及商品评价,不要被低价迷惑而盲目下单,避免购买到不合格商品。特别是对于降价、甩卖、清仓、最低价、打折等优惠打折的商品或服务更要认真辨别、仔细对比,核实优惠折扣的真实性,避免被虚假打折行为所蒙骗。

  三、注意选择付款的方式

  消费者在选择好心仪的商品后,应坚持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不要轻信以各种理由要求直接转账至私人账户,或点击卖家通过QQ、旺旺等发给付款链接的页面、要求扫二维码进行付款等行为。

  四、注意证据的保留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同时,不要忘了索要购买发票或收据,还应对网上商家的宣传、活动、聊天记录、订单详情提前做好截屏保留好证据,以防在购买商品后,一些不良商家私自取消订单、更改活动规则、承诺的与交付的商品不符等情况,导致损害个人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网购中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电商平台、卖家以及快递公司协商处理。若协商未果,消费者应及时拨打12315向卖家或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或消费者组织投诉,及时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警惕美容机构的消费陷阱

  为了防止一些不必要的美容消费纠纷发生,增强消费者对美容行业的辨识度,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美容机构的消费陷阱:

  一、不要轻信所谓的“免费体验”。许多“免费体验”都是一环套着一环吸引消费者上钩的。通常商家会以赠送免费试用品或免费美容服务为诱饵,当消费者真正使用时,各种附加收费项目也就产生了。做美容前,消费者一定要详细询问什么项目是免费的,什么项目是收费的,如果只想体验免费项目,应事先向经营者声明。

  二、谨慎选择美容产品,理性消费。消费者应掌握基本的美容知识,提高辨别能力,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在购买或使用美容机构推荐的产品前,要了解该商品是否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是否适合自己的肤质,是否会导致皮肤过敏等情况;对进口化妆品还应看是否有进口许可证。

  三、谨防夸大效果引诱消费者。有些美容院为了拉拢顾客,常常极力宣传其产品的神奇效果。消费者应谨记不可轻信商家的夸大或虚假宣传,如“疗效”“速效”“特效”等等。

  四、签订书面协议。对美容机构承诺的疗效,要通过书面形式达成服务协议。其中应包括使用材质、期限、美容预期效果等条款,同时留下可供对比的证据,不要轻信美容院的口头承诺,以免日后出现纠纷责任归属不清的情况。要特别注意美容机构提出的各种达到美容效果的条款是否适合自己,比如节食、时间要求等,要三思而后行。

  五、办理美容预付卡要谨慎。办理美容预付卡时要了解清楚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特别要关注商家终止服务、商铺转让时的限制性约定,并确认是否允许中途退款;要量力而行,避免一次投入过高,承担过大风险,应尽量选择时限较短的月卡、季度卡,以便有效降低预付消费的风险;要妥善保管好办卡时签订的有关协议、付款发票等证据,便于日后出现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及时维权。如果发生美容方面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先找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要及时到消费者组织或者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汽车消费有陷阱 购车还需留心眼

  每逢节假日,各汽车经销商为了完成厂家制定的销售计划拿返点,纷纷打出琳琅满目的购车促销优惠。筹划着买新车的消费者看得花多眼乱,稍不注意可能就被商家忽悠。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者,购车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购时,货比三家,做到心中有数。购车前货比三家,了解销售商是否具有汽车销售资格,是否具有所要购买车型的厂家销售许可证,尽可能选择厂家授权、品牌信誉良好、规模较大的专卖店购车。另外,消费者最好提前确定几款心目中想购买的车型,充分了解该车型的基本信息,包括配置情况、售后反馈情况等,不要被“4S店对车辆及零配件质量、性能等信息的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以及搞促销活动赠送的礼品、财物等”所迷惑。

  二、留心格式合同“霸道”条款。消费者在签订订购合同时,应留心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例如:规定先支付订金或诚意金,如未购买,退订金较难;未约定交付车辆时间及商家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擅自扩大“不可抗力”的范围;在不提供车辆合格证的情况下允许消费者提车,所产生的安全等责任由消费者自行承担等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消费者在签订购买合同时,应注意合同内容要具体,特别注意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并约定解决的方式;对合同条款要认真阅读,对合同中不理解的条款,及时让商家予以解读,明白之后再签字盖章;对不合理的捆绑销售等要求要予以拒绝。

  三、订购途中防“陷阱”。一些厂商采取“饥饿营销手段,通过加价提车、买车搭保险、买车搭装潢等经营策略,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商家无权强制消费者在本店购买车辆保险、贷款购车、挂牌服务。对于商家涉嫌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消保委举报、咨询。

  四、提车时应注意查验车辆。新车交付时,要仔细检查车况、重要部件的性能、配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产品说明书和宣传促销内容相符,查验合格证、产品使用说书、三包凭证、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是否齐全,若存在问题,应及时提出。

  五、权益受损要维权。消费时要索取、保存好发票、合同、维修清单等相关凭证,以便日后维权。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或发现商家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搭售不合理产品、增加不合理服务等情况,消费者要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或消费者组织投诉,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选择搬家公司需牢记四点

  江西省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搬家公司时,应尽量规避搬家服务消费陷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找正规的、信誉良好的搬家公司进行搬运。每家公司的报价和要求可能不同,最好多找几家,选择合适自己的搬家公司。部分搬家公司存在“低价吸引客户,搬时坐地起价”的现象,他们往往打着“全市最低”的幌子忽悠消费者,宣称自己费用低,服务优,但在用户选定后,往往会在搬运途中百般刁难要求加付搬运费。因此,消费者在选择搬家公司时,不要轻信小广告或网上的宣传,最好是到搬家公司的固定办公场所现场查看,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企业注册信息,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守信情况进行确认。

  二、对于消费者来说,最关键的就是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好搬家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从而避开种种可能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陷阱。部分搬家公司“大件额外收费,处处另需加钱”,在与消费者沟通时,往往简单告知钢琴和需拆卸的衣橱等大件需要额外收费,但在实际搬运过程中,尺寸稍大的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等均按照大件计费。此外,楼层高了要收楼层费,书本多了要收超重费,车辆停放的位置距离单元门远了要收费,天热了再额外收取辛苦费,总之处处加钱,不给就不卸货。倘若消费者在装车前提出另找公司,还需补偿空车费。因此,消费者在搬家之前最好与搬运公司签订书面搬运合同,在签订合同时,注意注明保修责任、费用、搬运人数等。有其他特别要求,如从哪搬到哪、具体楼层、有无电梯、有什么物品、家具是否需要拆装、有无单独收费项目、是否开具发票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确保搬家公司不会再以各种不同理由要求加价。

  三、支付费用前,要先清点物品,仔细核对搬运物品目录,检查是否有缺项;重点检查贵重物品、易碎物品、零散物品,查看是否有遗失或损害;检查家具是否有磕碰,表面是否有损伤,如果搬运的物品与目录有争议,最好拍照存证。

  四、索要相关的凭证,如搬家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最好记录搬家车牌号、司机姓名;对于争议的情况,能当场达成一致的当场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注意保存证据,事后及时与搬运公司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投诉。

  办理快递业务五注意

  随着网购的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邮政快递消费纠纷也迅速攀升。邮政快递类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快递延误的情况时有发生,且并无明确法规规定延误赔偿标准;二是在邮寄过程中,邮件有错寄、损毁、丢失等情况;三是消费者如果遇到问题,相关赔偿标准不明确,对于未保价的商品消费者难以获得足额赔偿。为此,江西省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寄、收快递及出现快递物品损毁、丢失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择经济实力强、管理规范、有固定办公场所、诚信经营、服务质量好的快递托运公司。最好能到快递公司营业点投递商品,检查上门接货业务员的有效证件,并索要服务凭证,防止上当受骗。

  二、快递物品之前要仔细查看托运单,并详细阅读背后的条款内容,如认为货运单上条款不够明确,可共同协商补充条款或签订相关协议,切勿贪图方便、便宜而忽视这些条款,造成“因小失大”追悔莫及。

  三、对于邮寄物品价值较高建议采取保价方式邮寄,且报价金额不应低于物品的价值;在邮寄易碎物品时,最好选购快递公司的专用包装箱,由收件员亲自包装,减少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

  四、收到快递物品后可以要求先验货再签收。对于快递物品破损,一些快递公司常以消费者已签收为由,不予赔偿或拖延处理。因此,消费者应先检查物品,保证物品完好的情况下再签字确认签收。若发现物品外包装破损,要先与送货人讲明,查看物品后发现异常要拒绝签收。

  五、保存好相关票据。要规范、详细地填写托运单据,且要保存好能证明快递物品价格的票据。一旦出现快递服务方面的消费纠纷,及时与经营者协商或向消费者组织、行政部门投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购买农资产品五查看

  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产品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些农民朋友识假能力较弱,在购买农资时往往容易受经销商的误导,买到一些假冒或者质量不好的产品,使用后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或者起到反效果,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为了更好的保护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在购买农资时要“五查五看”。

  

  • 查相关证照,看是否有合法经营(营业执照、农资经营许可证)。不要轻信小广告宣传和走街串巷兜售的农资产品,不要购买没有任何资质的经营者销售的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产品,最好去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家购买。

  二、查农资产品包装,看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使用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购买来历不明的产品。

  三、查农资产品说明书,看使用范围和方法。农资不同于其他产品,一旦出现问题,责任主体认定较为困难。在使用农资产品前,要认真阅读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和禁用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做到科学使用,不要只依赖经营者的介绍。遇到不理解或不明白的,应及时向农资生产经营者或当地农业技术部门咨询,避免造成不良使用后果。

  四、查购买发票,看是否有购物凭证。将自己所购农药、化肥、种子农资产品的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主要项目填写清楚,要向经销商索取购买发票并妥善保管,依据备查,要拒绝经营者的只签名没有公章的字条。

  五、查规范经营,看是否留存样品。在此提醒农民朋友购买农资产品时一定要开据发票,要详细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及售出时间等内容,并妥善保管,另外在使用农资产品的时候要有少量的留存样品和外包装,这样如果出现了质量问题,好拿样品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可以凭外包装、样品和发票等向有关部门投诉,以利于更好的维权。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需谨慎

  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务必要规避理财陷阱,通常而言,收益和风险成正比,收益越高,风险必定越大。为此,江西省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需要注意五个方面:

  一、考虑自身的经济实力。银行理财产品常常购买起点较高,这就要求消费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同时,大部分理财产品的期限较长且不可赎回,消费者应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

  二、关注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之前,应做好风险评估工作,根据财产情况、投资经历及风险偏好等确定自身的风险等级。很多投资人,尤其是中老年人只关心理财产品是否属于“保本型”,得到工作人员“保本”的口头承诺后便放了心,而对于浮动收益可能产生的各种情况并不了解。消费者应当注意,即使是保本型理财产品也并非“只赚不赔”,如果未到期赎回仍可能损失本金。

  三、预期收益代替实际收益。用户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是为了获取更高的收益,因此,高收益也成为了银行宣传理财产品,吸引用户眼球的一个撒手锏。为了吸引客户,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往往会刻意夸大收益,不少工作人员在给客户讲解时,也会口头保证预期收益。银行会在宣传中强调此前发行的同类理财产品均达到预期收益,令客户对收益产生心理预期,把预期收益当作是实际收益。而实际情况是,有很多结构型理财产品都没有达到预期收益,有的甚至本金都亏损。

  四、偷梁换柱,理财产品变身保险。不少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会在银行内推销保险产品,而且银行的工作人员也会给消费者推销其代售的保险产品,消费者在银行内很容易被“忽悠”,稀里糊涂的就买了保险。因此,消费者购买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注意产品认购书上,写的是理财产品还是保险。如果被告知想要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售完,而工作人员又推荐了另一款产品时,用户就需要小心了,这个时候是最容易被销售人员“忽悠”,错把保险当成理财产品。

  五、避重就轻,信息披露不完整。银行工作人员在推销理财产品时,往往只强调收益,刻意淡化风险。产品说明中关于风险的表述有大量专业术语,普通用户很难看懂。不披露或者选择性披露信息,产品信息不完整、资金投资用途不明、收费项目不明、信息更新不及时等是很多理财说明书存在的问题。消费者在投资前务必要看清事实,保持理性,谨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