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工作亮点频现

来源:  新法制报     |    日期:  2021年03月24日     |    制作:  喻亮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过去五年,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对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的61件和批准的34件法规案进行了审议修改,为促进我省民主法制建设,开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新局面作出了应有贡献。

  两部法规出台获评“江西十大法治事件”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省中心工作开展立法,认真做好法规草案审议修改工作,对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的61件和批准的34件法规案进行了审议修改。这些法规,基本涵盖了我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

  其中,《江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推动传统村落重现生机与活力;《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制定了《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条例实施后,全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成功率达91.06%,扰乱医疗秩序事件同比下降78.8%,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肯定。

  此外,《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和《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分别被评为“2015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事件”和2016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事件”。

  地方立法取得初步成效

  2015年11月、2016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分两批赋予了各设区市地方立法权。两年来,新赋予立法权的设区市行稳致远,在建队伍、立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4件,其中立法条例8件,城市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实体性法规6件;另外还有11件法规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连续三年开办“人大立法在进行”活动

  这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创新公众参与立法途径,连续开办“人大立法在进行”活动。自2015年开始,连续三年推出“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聚焦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环境污染防治立法和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通过各大媒体对立法活动全景式、全方位追踪报道,把立法公开、公众参与贯穿于法规制定全过程,使立法更具民意基础,真正把法立在百姓心坎上。

  “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的开办,不仅大大提高了立法质量,而且为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健全民主开放包容的立法工作机制探索出一条新路。栏目开办已经成为江西地方立法工作的金字招牌。

  记者 朱叶